
(1).天下之明法。《墨子·天志上》:“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員。”
(2).天的意志。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楚莊王》:“故必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志而明自顯也。”
“天志”是中國古代哲學,尤其是墨家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其含義可從漢語詞典及哲學義理角度闡釋如下:
“天”指宇宙最高主宰或自然法則,“志”意為意志、旨意。合稱“天志”即指天的意志或宇宙的普遍法則。墨家創始人墨子提出此概念,強調天具有明辨善惡、賞善罰惡的意志,是人類行為的終極準則(《墨子·天志》)。
道德權威性
墨子認為“天志”是普世價值的根源:“天欲義而惡不義”(《墨子·天志上》)。天的意志表現為兼愛、非攻、尚同等道德原則,人類需順應天志行事,方能實現社會公正。
來源:《墨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
對儒家天命觀的批判性發展
區别于儒家“天命”的命定色彩,墨家“天志”更強調主動的道德實踐。天志并非不可知的力量,而是通過“明鬼”(鬼神存在)的監督機制,要求人類積極行善避惡(《墨子·明鬼》)。
來源: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北京大學出版社。
社會功能:制約王權與規範行為
墨子以天志為最高法度,主張“天子為善,天能賞之;天子為暴,天能罰之”(《墨子·天志中》),以此約束統治者權力,同時為平民提供對抗不公的理論依據。
來源:孫诒讓《墨子間诂》,商務印書館。
“天志”思想體現了墨家對客觀道德律的追求,被近代學者視為中國古代理性主義與功利倫理的萌芽。梁啟超評其為“墨學之綱領,諸義皆由此衍生”(《墨子學案》),其“天志-明鬼”體系雖含宗教形式,内核實為對公平秩序的理性設計。
來源:《漢語大詞典》(線上版),"天志"詞條釋義。
注:本文釋義綜合《墨子》原典、哲學史著作及權威詞典,引用來源均為學術出版物或專業數據庫,内容符合原則。
“天志”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天下之明法
出自《墨子·天志上》,墨子将“天志”比喻為工匠的規矩,是衡量天下行為的準則。他認為“天”具有客觀法則性,主張以“天志”作為社會治理和道德評判的标準,強調“順天意者得賞,反天意者得罰”。
墨家意志的象征
墨子提出“天志”代表公正無私的意志,是墨家“兼愛”“非攻”等思想的終極依據,如“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
部分現代解釋将“天志”引申為個人遠大志向,如“追求高遠目标,超越常人的抱負”。但此用法多見于姓名學或文學比喻,并非傳統經典含義。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該詞,避免混淆哲學概念與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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