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傳·隱公十一年》:“天而既厭 周 德矣,吾其能與 許 争乎?”《論語·雍也》:“子見 南子 , 子路 不悅。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邢昺 疏:“厭,棄也。”後因以“天厭”謂為上天所厭棄、棄絕。 宋 王安石 《遊土山示蔡天啟秘校》詩:“ 桓溫 適自斃, 苻堅 方天厭。”
“天厭”是一個源自古代典籍的漢語詞彙,其含義與使用場景如下:
基本含義
“天厭”指被上天厭棄或棄絕,常用于形容人或事物失去天道的庇佑,預示災禍或不幸。該詞最早見于《左傳·隱公十一年》:“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争乎?”,後因《論語·雍也》中孔子“天厭之!天厭之!”的誓言而廣為人知。
引申意義
可表示對某人行為或境遇的否定,暗含“違背天理、必遭報應”的批判意味,如宋代王安石詩中“苻堅方天厭”即指苻堅因失德被天譴。
《論語》記載,孔子因見衛靈公夫人南子引發争議,對弟子子路發誓:“若我有不當之舉,願遭天厭棄!”(“予所否者,天厭之!”),成為該詞最著名的出處。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左傳》《論語》原文或相關注釋(參考、3、4)。
天厭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來形容自然界對某人或某事的不贊同或不喜愛。
天厭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天"字的天部,右邊是"厭"字的廠部。它總共包含了10筆。
天厭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中國文化和哲學思想。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們相信自然界具有一種秩序和力量。天厭則是這種力量的一種表現,它象征着自然界對不合乎規律或道德的事物的不滿。
天厭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天厭」。
古代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在古代,天厭的寫法可能稍有差異,但整體結構和意義基本相同。
1. 這次洪水帶走了我們的房屋和田地,仿佛天厭我們一樣。
2. 他的所作所為違背了道德準則,衆人都相信天厭他們。
3. 災難接連不斷,大家都覺得這是天厭所緻。
天意、厭惡、反感、憎恨。
不喜歡、厭惡、反感。
喜歡、寵愛、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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