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地的賦稅。《周禮·天官·大宰》“賦貢以馭其用” 唐 賈公彥 疏:“一夫之田稅入於官,官得之節財用。”《宋史·食貨志上四》:“況今天下田稅已重,固非《周禮》什一之法。”《元史·仁宗紀二》:“詔檢覈 浙西 、 浙東 、 江西 田稅。” 清 唐甄 《潛書·兩權》:“軍食之所賴,田稅必輕於故籍以寬之,糴必增直以利農。”
“田稅”是中國古代對田地征收的賦稅制度,其核心是依據土地面積或産量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實物或貨币。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田稅指田地的賦稅,是古代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農民需按土地面積或産量向官府繳納糧食、布匹等實物,或折合為貨币。例如,《宋史》提到“天下田稅已重”,說明其負擔特征。
起源
最早的田稅可追溯至春秋時期魯國實行的“初稅畝”(公元前594年),按畝征稅,标志土地私有制合法化。
唐宋變革
近現代發展
1931年中華蘇維埃政府首次使用“農業稅”一詞,後成為田稅的現代名稱。2006年,中國全面取消農業稅,終結了延續2600年的田稅制度。
田稅在不同時期有“田賦”“地租稅”“公糧”等别稱,現代統稱為農業稅。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稅制細節,可參考《承續與變遷:唐宋之際的田稅》(來源6)等研究文獻。
《田稅》是指對土地産生的稅收。它是古代社會的一種征稅方式,用于收取農民耕種土地所産生的稅款。
《田稅》的部首是田,它的拼音是tián。它的筆畫數是5。
《田稅》一詞源自于中國古代社會,作為國家對農民的一種征稅方式,用來維持政府機構的運轉和滿足國家的需求。
《田稅》的繁體字為田稅。
在古時候,漢字《田稅》的寫法與現代相似,沒有明顯的差異。
1. 農民每年都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田稅。
2. 田稅的征收對于國家的財政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田畝、田地、田園、稅收、稅務
土地稅、農業稅
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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