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天子的官吏。《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孔 傳:“天王之吏為過惡之德,其傷害天下甚于火之害玉。”
(2).奉天命治民的人。《孟子·公孫丑上》:“無敵於天下者,天吏也。” 趙岐 注:“天吏者,天使之也。為政當為天所使,誅伐無道,故謂之天吏也。” 唐 皮日休 《手箴》:“身高道端,毫直國史。敬之戒之,俟為天吏。” 宋 陳師道 《理究》:“賢而在下,謂之天民;賢而在上,謂之天吏。 孟子 所謂天之降大任者也。”
天吏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天”(指上天、天命)與“吏”(官吏、執行者)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秉承天命行事的官吏或天命的執行者。以下從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典籍角度詳細闡釋:
天命所授的官吏
指代受天命委派、代表天意治理百姓的統治者或官員。此義源于儒家“天命觀”,強調統治者的權力源于天授,需行仁政以符天道。
典籍例證:
《孟子·公孫丑上》:“無敵于天下者,天吏也。” 孟子認為,行仁政的君主因順應天命而無敵,故稱“天吏”。
工具書佐證:
《漢語大詞典》釋為“天子的官吏”,引申指“奉天命治世之人”(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
天庭的官吏(神話引申義)
在道教及民間信仰中,“天吏”被神格化,指天庭中執掌律令、傳達天意的神官,如雷部諸神或傳令仙吏。
文獻例證:
明代小說《封神演義》中,雷震子受封為“雷部天吏”,司掌雷霆刑罰(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
儒家語境:
“天吏”體現“以德配天”思想。漢代鄭玄注《孟子》雲:“天吏者,天使也。謂王者順天行道,如天所遣使。” 強調統治者需以仁政踐行天命,否則将喪失“天吏”資格。
皇權象征意義:
古代帝王常以“天吏”自居,如《漢書·刑法志》載:“聖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天象地。” 此處帝王作為“天吏”角色,建立制度以代天行事。
《辭源》(修訂本):
“天吏”釋義為“天子的官吏”,引《孟子》為例,并注:“言王者奉天命以治人,故稱天吏”(商務印書館,2015年版)。
《古代漢語詞典》:
釋為“奉行天命之官”,強調其與“天命”的綁定關系(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
原文及鄭玄注解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孟子》原文
帝王天命觀論述:漢典古籍《漢書》條目
“天吏”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解釋如下:
天子的官吏
指代君主或帝王委任的官員,強調其權力源自天子。例如《尚書·胤征》記載:“天吏逸德,烈于猛火”,孔傳注為“天王之吏為過惡之德”。
奉天命治民者
特指遵循天道、以仁德治理百姓的君臣。孟子提出“賢而在上,謂之天吏”,認為這類人肩負“仁民愛物”的使命,需通過選拔賢能、推行德政等具體措施實現。
該詞多出現于曆史文獻及儒家經典,需結合上下文區分具體指向。若涉及命理學說,建議優先參考史學或哲學典籍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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