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特勤 ”。
"特勒"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重釋義,現根據權威文獻解析如下:
一、曆史官職稱謂 "特勒"是中國古代北方遊牧民族的重要官職,主要見于突厥、回鹘等部族。據《舊唐書·突厥傳》記載:"其官有葉護,次設,次特勒,次俟利發,次吐屯發,凡二十八等",此處的"特勒"位列突厥官職第三等級,相當于親王或高級軍事統帥。《新唐書·回鹘傳》中亦有"回纥其官可汗,其下曰特勒"的記載,顯示其在政治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二、姓氏源流 作為罕見姓氏,《通志·氏族略》載有"特勒氏,突厥酋長之後",其姓氏來源與突厥官職存在直接關聯。現代《中華姓氏大辭典》收錄該姓氏,注明主要分布于西北少數民族聚居區。當代戶籍登記數據顯示,全國使用此姓者不足百人。
三、語言演變 在漢字轉譯過程中,"特勒"常與"特勤"産生混用。據岑仲勉《突厥集史》考證,唐代碑銘中多寫作"特勤",而《資治通鑒》等史書多作"特勒",實為同一突厥官職的不同音譯形式。現代學者建議統一使用"特勤"作為标準譯法,但傳統文獻仍保留原寫法。
“特勒”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言演變來理解:
突厥官職的誤寫
根據、、、,“特勒”實為突厥語“特勤”(tegin/tekin)的漢字誤寫,是突厥、回纥等遊牧民族的重要官職,由可汗子弟或宗室成員擔任,地位僅次于“葉護”和“設”,屬于三大顯爵之一。
特殊勤務相關含義
部分詞典(如、)提到“特勒”可指“特殊勤務”或“執行特殊任務的人”,但這一用法較為少見,可能與現代漢語中的“特勤”混淆有關。
誤用與澄清
曆史文獻中常将“特勤”誤記為“特勒”,如《周書》《隋書》等典籍中的記載錯誤。現代研究中已明确“特勤”為正确譯法,用于指代突厥貴族官職。
其他潛在含義
個别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人或事物特别突出”,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衍生義或誤傳。
該詞核心含義為突厥官職“特勤”的誤寫,需注意與“特殊勤務”等現代用法的區分。研究曆史時建議使用“特勤”這一規範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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