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 南疆 沿用的貨币計量單位,一騰格約合銀一兩。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十三:“西域貢賦,以錢折糧,名曰騰格,又曰普耳。計一騰格,為錢五十文,普耳之數,又少於騰格。” 丁福保 《古錢大辭典下編·圓錢類·騰格錢》引 翁樹培 《古泉彙考》:“ 培 按, 回 部謂之騰格錢,近人錢譜雲:即回子錢,形如桃核,面背皆 回 字。”
騰格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從構詞法分析,“騰”在《說文解字》中訓為“傳也”,本義指馬匹奔馳狀,引申有上升、跳躍之意;“格”在《康熙字典》中載“木長貌”,本指樹木枝條縱橫交錯的狀态,後衍生出規範、标準的含義。二字結合後形成三種主要釋義:
一、作為古代貨币單位,特指清代新疆流通的銀币。據《新疆圖志》記載,1騰格相當于50枚普爾銅錢,該計量體系沿用了中亞地區的貨币制度。
二、在民族語言學中,蒙古語“Тэнгэр”(Tenger)的漢語音譯形式,意為“天空”或“天神”。此義項見于《中國民族語言大辭典》,與阿爾泰語系中的薩滿信仰密切相關。
三、作為地理學術語,指代中亞地區的騰格裡沙漠。中國科學院地理研究所編纂的《中國地名錄》注明該名稱源自蒙古語,意為“像天空般遼闊的沙海”。
“騰格”是清代南疆地區使用的貨币計量單位,其核心含義及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騰格作為貨币單位,主要用于清代南疆地區,1騰格約等于白銀一兩。根據《茶馀客話》記載,西域地區将賦稅折算為錢糧時,使用“騰格”或“普耳”作為計量單位,其中1騰格對應50文銅錢,而“普耳”的價值更低。
曆史背景與用途
這一單位主要用于稅收和貿易結算,體現了清代對邊疆地區的經濟管理方式。例如,文獻中提到“西域貢賦以錢折糧”,即通過騰格将實物稅折算為貨币。
現代關聯
在現代語境中,“騰格”偶爾出現在地名或文化場景中,如“騰格裡塔拉”(可能指代草原風情相關的場所),但此用法與原始貨币含義無直接關聯。
若需進一步考證文獻原文或曆史細節,可參考《茶馀客話》等清代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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