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屬于應該讨伐的一類。《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文子 言於 晉侯 曰:‘ 晉 為盟主,諸侯或相侵也,則讨而使歸其地,今 烏餘 之邑,皆讨類也。’” 杜預 注:“言於比類宜見讨。” 楊伯峻 注:“皆侵奪而來,在讨伐之列。”
"讨類"是由"讨"與"類"構成的複合動詞,在《漢語大詞典》中有明确記載,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層面:一是指"按類求索",《漢語大詞典》第七卷釋義為系統性地按類别進行探尋;二是指"印證類推",即通過類比推理來驗證事物規律,該釋義可參考《古代漢語複合詞辭典》的語法分析條目。
從構詞法分析,"讨"字在《說文解字》中訓為"治也",引申出研究、探讨之義;"類"字在《爾雅·釋诂》中解作"種類",二者組合形成具有邏輯推導特征的學術用語。這一構詞方式與"讨源""讨核"等古漢語詞彙存在同構關系,詳見王力《古漢語字典》的詞族研究章節。
該詞在古籍中多用于學術語境,如清代考據學家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寫道"讨類而比合之",即指通過分類比較的研究方法。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在專業文獻中仍保留其術語價值,具體用例可查證《訓诂學方法論》第三章第四節。
“讨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讨類”指屬于應該讨伐的一類人或行為,主要用于描述古代政治、軍事背景下對特定群體或行為的定性。例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中提到:“今烏餘之邑,皆讨類也”,即指烏餘的城邑是通過侵占獲得,屬于應被讨伐的範疇。
該詞源自《左傳》,原文記載晉國大臣文子向晉侯進言,強調作為盟主的晉國需維護諸侯間的秩序,對侵奪他國領土的行為進行讨伐。杜預注“言於比類宜見讨”,楊伯峻進一步解釋為“皆侵奪而來,在讨伐之列”。
“讨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常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曆史語境中。如需深入理解,可參考《左傳》相關注釋及楊伯峻的《春秋左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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