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主逃跑而收不到賦稅的土地。《資治通鑒·後晉齊王天福八年》:“民不勝租賦而逃。王曰:‘但令田在,何憂無穀!’命營田使 鄧懿文 籍逃田,募民耕藝出租。” 宋 葉適 《寶谟閣直學士贈光祿大夫劉公墓志銘》:“公以見種實稅均其荒萊,民願佃者第減之,上供自若而逃田盡復。”《宋史·食貨志上一》:“ 江 東轉運司根括到逃田一百六十頃一十六畝, 兩浙 根括到四百五十六頃,召人出租,專充今年增屯戍兵衣糧。”
“逃田”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獻記載綜合理解:
發音:táo tián
基本解釋:指逃離農田或農村生活,常形容人們放棄農業、追求城市或其他發展機會的行為。
定義:指因田主逃亡而無法征收賦稅的土地,屬于古代經濟史中的概念。
需根據上下文區分詞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或參考權威曆史辭典。
《逃田》是一個成語,意思是逃跑出去的人逐漸變得如餓狼般兇惡。原本指的是牧民狩獵之後的狼逐漸變得狡猾兇惡,後來引申為人類因逃亡而變得兇惡殘忍。
《逃田》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從左到右的「辶」和「田」,其中「辶」是部首「辵」的簡化形式,表示走路的意思;「田」表示稻田、農田。
《逃田》這個詞的總筆畫數是13畫。
《逃田》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南朝宋時期劉義慶的《世說新語》一書中。
《逃田》的繁體字為「逃田」。
古時候《逃田》一詞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同。
他曾是個溫順的人,可是在流浪多年後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逃田》。
逃亡、逃竄、田地、田園、田野、田埂
背離、逃跑、出走
歸田、回歸、安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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