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livery order;bill of lading(B/L)] 向貨站或倉庫提取貨物的憑據。也叫“提貨單”
向貨站或倉庫提取貨物的憑據。也稱提貨單。 魯迅 《書信集·緻鄭振铎》:“日前獲惠函并《北平箋譜》提單,已于昨日取得三十八部。”
提單是國際貿易和貨物運輸中的核心單據,具有多重法律和商業屬性。以下為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提單(Bill of Lading,簡稱B/L)是承運人(如船公司)籤發的書面憑證,用于證明以下内容:
根據《海商法》及相關國際慣例,提單具有三大法定功能:
貨物收據
承運人向托運人确認已收到提單所列貨物并完成裝船,記錄貨物表面狀況、數量等信息()。
運輸合同證明
提單雖非運輸合同本身,但作為運輸條款的書面證明,明确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物權憑證
提單持有人可通過背書轉讓貨物所有權,憑正本提單提貨。這種可轉讓性使其成為國際貿易中貨物買賣的關鍵單據()。
在跨境貿易中,提單常與信用證結合使用,确保貨款與貨物交付的安全性。例如,出口商通過銀行交單時,提單作為核心單據之一()。
如需了解提單具體分類(如海運單、電放提單等)或操作流程,可進一步查閱相關國際貿易實務指南。
提單,指的是一種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文件,用于确認貨物的收發、承運人的責任和所有權的轉移等信息。
提單的拆分部首是手,筆畫數為7。
提單一詞最早來源于英文“bill of lading”,意為裝載清單,後來在漢語中音譯為提單。
提單(繁體字)。
在古時候,提單的漢字寫作「提單」或「揲巾」。
1. 這張提單是您貨物發出的有效憑證。
2. 貨物的提單已經寄到托運人的辦公室。
裝載提單、空運提單、海運提單、托運提單、提單編號
裝貨單、裝運單
收貨單、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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