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竊賊。《百喻經·五百歡喜丸喻》:“其夜值五百偷賊,盜彼國王五百匹馬,并及寳物,來止樹下。”《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七:“元來 開封 地方,係是京都曠遠,廣有偷賊。”
“偷”和“賊”是漢語中與盜竊行為相關的兩個詞,但含義和用法有所不同:
偷(動詞)
指通過秘密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強調動作本身。例如:“他偷了錢包”“偷看手機”。
延伸義可表示“暗中做某事”或“時間悄悄流逝”,如“偷懶”“偷時間”。
賊(名詞/形容詞)
關系與區别
“偷”是行為動作,“賊”是實施該行為的主體。法律上,“偷”對應盜竊行為,“賊”則指實施者。需注意現代漢語中“偷賊”并非固定搭配,若連用可能為方言或特定語境表述。
文化延伸
成語中常見相關表達:“掩耳盜賊”(自欺欺人)、“家賊難防”(内部隱患),體現該行為的社會認知。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定義或相關成語典故,可提供更具體方向以便補充說明。
偷賊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通常指的是進行偷盜行為的人。他們通過秘密行動來獲取他人財物,侵犯了他人的權益。
偷賊的拆分部首是人字旁,讀作“亻”。它的總筆畫數為11個。
偷賊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戰國策·魏策一·荊轲刺秦王傳》中。在古代文獻中,偷賊有時也被稱為“盜賊”,這兩個詞的意義相同。隨着時代的變遷,漢字的形态也産生了變化,衍生出繁體字“偷賊”來表示偷賊。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偷賊的寫法稍有不同。在《說文解字》中,偷賊的寫法是“偸賊”,使用了與現代寫法略有不同的偏旁部首組合。這種變化是隨着時間推移和文字演變而發生的。
1. 他是一個聰明的偷賊,總能輕而易舉地從别人身上偷到貴重物品。
2. 警察終于抓住了那個長期活動在這個地區的偷賊。
偷竊、小偷、盜賊、竊案、失竊
竊賊、賊人、賊子
守法、正直、誠實、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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