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 吳隱之 有清操,從 番禺 罷郡歸,見妻攜有沉香一斤,遂投湖水。見《晉書·良吏傳·吳隱之》。投香之處,傳在 番禺縣 西北,後即稱 投香浦 。見 宋 樂史 《太平寰宇記·嶺南道一·廣州》。後以“投香”喻為官清正。 唐 李商隱 《故番禺侯以贓罪緻不辜事覺母者他日過其門》詩:“ 江陵 從種橘, 交廣 合投香。” 唐 李商隱 《為尚書渤海公舉人自代狀》:“ 隱之 清節,無慚於投香; 江革 歸資,唯聞於單舸。”
“投香”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常用于比喻為官清廉、品行高潔。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投香”字面指“丢棄沉香”,引申為官員拒絕貪腐、堅守清廉的行為象征。該詞出自晉代吳隱之的事迹。
典故出處
曆史演變
唐代詩人李商隱曾引用此典,如《故番禺侯以贓罪緻不辜事覺母者他日過其門》中“交廣合投香”一句,借以贊頌清廉官員。
該典故強調官員對物質誘惑的抵制,與“羊續懸魚”“楊震四知”等典故同屬傳統廉政文化符號。需注意,其現代含義已弱化,主要用于特定文史場景。
《投香》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在宗教儀式或個人信仰活動中,将香點燃并投向特定的目标或神靈。
《投香》的部首是“手”字旁,它的拆分部首是“手”。這個詞總共有11個筆畫。
《投香》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宗教活動,如佛教、道教等。在這些信仰體系中,投香被視為虔誠的表達,常用于向神靈祈福或祭拜祖先。
《投香》在繁體中的寫法和簡體中一樣。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稍有不同。但是,作為一個較為簡單的詞語,《投香》的古代寫法和現代寫法相差不大,字形基本上保持一緻。
1. 在寺廟中,信徒們會拿着香炷,虔誠地投香祈福。
2. 小明認為,投香是他與神靈溝通最直接的方式。
1. 求香:指信徒向神靈祈求福祉時所使用的香。
2. 點香:指用火點燃香,使香燃燒起來。
3. 祈香:指信徒向神靈祈禱時所使用的香。
上香、燒香、奉香
不拜香、不燃香、不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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