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表達意趣志向。《晉書·皇甫谧傳》:“其後鄉親勸令應命, 謐 為《釋勸論》以通志焉。”
(2).猶通史。自 宋 鄭樵 撰《通志》,後遂成史書的一種體裁。
(3).地方志的一種。記載省級地方的曆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産等。如《畿輔通志》、《四川通志》、《江蘇通志稿》。
“通志”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通志”最早指通過文字表達個人的志向或意趣。例如《晉書·皇甫谧傳》記載,皇甫谧曾撰寫《釋勸論》以“通志”,即闡明自己的志向。
南宋史學家鄭樵所著《通志》是這一含義的核心代表:
作為方志的一種,“通志”特指省級行政區編纂的綜合性志書,例如:
“通志”既可以是個人志向的表達,也可指通史著作或省級方志。其核心語境需結合具體文獻或用途判斷。如需進一步研究,可參考權威典籍如《通志·二十略》或地方志原始檔案。
《通志》是一個漢字詞語,指通行志書。通指廣泛、普遍,志指記載、記錄。總而言之,《通志》即廣泛記載的志書。
《通志》的拆分部首是辶,并且它的筆畫數為10畫。
《通志》最早出現在東漢元鼎四年的開始編纂的《漢書》中。後來,其他曆史志書也往往以《通志》為名,以記載各種内容。
《通志》的繁體字為「通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通志》的部首形狀略有不同。部首辵的左邊會有三個點,而非現代簡化字的兩個點。
1. 古代曆史學家編寫《通志》時,詳細記載了各個朝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狀況。
2. 該書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資料,是研究古代社會生活的重要參考。
1. 通行:廣泛流行、普及。
2. 志書:志志書,指記載各種内容的書籍。
1. 通史:普遍記載整個曆史過程的史書。
2. 總志:完整記錄某個領域全部内容的志書。
局志:專門記錄某個地區或領域特定内容的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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