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朝廷選任。 唐 韓愈 《故幽州節度判官清河張君墓志銘》:“﹝ 範陽府 ﹞密奏: 幽州 将父子繼續,不廷選且久,今新收,臣又始至,孤怯,須強佐乃濟。”
“廷選”是古代中國政治制度中的術語,指由朝廷直接選拔和任命官員的過程,主要用于中央集權體系下的人才任用。以下是詳細解釋:
“廷選”由“廷”(朝廷)和“選”(選拔)組成,字面意為“朝廷選拔”,指君主或中央機構通過特定程式選拔人才擔任官職。例如,唐代科舉制度中的殿試即屬于“廷選”範疇,由皇帝親自考核進士,決定最終名次。
韓愈的墓志銘中記載了唐代幽州地區廷選中斷的情況,反映了廷選在維護中央權威中的作用。
“廷”指帝王處理政務的場所(如“朝廷”),“選”則強調擇優任用。二者結合體現了古代文官制度的核心邏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制度細節,可參考《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史料。
廷選,指的是古代中國皇帝在朝廷中選拔官員的過程。它是一種選拔人才的制度,通過廷試的方式考察和選拔出適合擔任政府職務的人。
廷選這個詞由“⻂”(委托的意思)和“⻝”(食物的意思)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9畫。
廷選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漢朝,那時候皇帝會在廷庭(意指宮廷)中進行選拔官員的試驗。後來逐漸演變成朝廷選拔官員的一種制度。
在繁體字中,“廷選”保持不變。
古代漢字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廷選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廷選」。
1. 古代帝王通過廷選選拔出了許多賢能之士。
2. 廷選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一種重要方式。
廷議、廷競、廷尉、廷杖、大選等等。
廷試、太學、科舉等。
自薦、私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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