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自然選擇。認為在生物進化過程中適者生存、不適者滅亡的學說。 梁啟超 《新民說·論合群》:“蓋深知夫處此物競天擇界,欲以人治勝天行,舍此術未由也。” 魯迅 《墳·人之曆史》:“天然之力,亦擇生物,與人擇動植無大殊,所異者人擇出人意,而天擇則以生物争存之故,行于不知不覺間耳。”
“天擇”是漢語詞彙,指自然界通過生存競争對生物進行篩選的過程,核心内涵是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以下是詳細解釋:
“天擇”即自然選擇,指在生物進化過程中,適應環境的個體或物種更易生存繁衍,反之則逐漸消亡。該概念源于達爾文進化論,強調自然力量對生物演化的主導作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具體文獻中的使用場景,可參考梁啟超《新民說》或魯迅《人之曆史》的相關論述()。
《天擇》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天主的選擇,強調人類生命存在的價值。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某種信仰中的某種相關思想,或者用來描述某種現象或制度,要求個體必須遵循天命、天意。
《天擇》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天(tiān)和擇(zé)。
天字的拆分部首是"日",筆畫數為四筆。
擇字的拆分部首是"扌",筆畫數為9筆。
《天擇》這個詞源自宗教思想和哲學理念,被廣泛運用于中國的文化和社會背景中。在某些宗教信仰中,天擇意味着信徒必須順從天主的旨意,接受神的選擇和決定。
《天擇》這個詞的繁體字是「天擇」。
古時候,天字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以方框勾畫天字形狀,代表天空廣闊而高遠。
擇字則保留了現代的寫法,以手加上分隔線表示進行選擇和決定。
1. 他相信一切發生在他身上的都是天擇的結果。
2. 在這個困難的抉擇中,他深信親身體驗的是一種天擇的機會。
3. 一些宗教傾向相信生命的誕生和死亡都是天擇的結果。
1. 天賦:指人生來就具有的才能或屬性。
2. 天敵:指在自然界中追捕和捕食其他生物的動物或植物。
3. 天命:指宿命或上天給予的使命。
1. 天選:具有相似意義,強調某種神靈或上天選取的人或事物。
2. 天意:指上天的意願或決定。
1. 人擇:指在個體自主的選擇和決定下進行的行為。
2. 自選:指自願選擇和決定自己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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