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天彜 ”。猶天理,天常。 宋 蘇轼 《次韻黃魯直歲寒知松柏》:“誰知此植物,亦解秉天彜。”《元典章·刑部十二·發冢》:“其本賊即係 周 氏的派族孫,今能三次掘伐偷盜祖宗墳墓,劫取財物,原其所犯,滅絶天彜。” 元 本 高明 《琵琶記·五娘書館題詩》:“風木有餘恨,連理無傍枝,寄語青雲客,慎勿乖天彜。”
“天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天彜”亦作“天彜”,意為天理、天常,指天地運行的規律和人類應遵循的道德準則。該詞由“天”(自然法則)與“彜”(常理、規範)組合而成,強調宇宙秩序與倫理規範的統一性。
經典出處
源自《尚書·洪範》:“天地之間,其行若輪,日月之明,星辰之列,萬物之紀,鹹彜其位。” 此句以車輪比喻天地運行規律,說明萬物皆有既定秩序,“天彜”即是對這種秩序的概括。
引申含義
後世将自然規律引申為道德準則,如宋代蘇轼《次韻黃魯直歲寒知松柏》中“亦解秉天彜”,以松柏順應自然暗喻人應遵循倫理。
與“天道”“天常”近義,但更強調秩序與規範的不可違逆性。例如《琵琶記》中“慎勿乖天彜”即告誡勿悖逆倫常。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尚書》及蘇轼詩詞原文。
《天彜》這個詞源于漢語,其中“天”指天空、宇宙,而“彜”則指意思、指導。因此,“天彜”可以理解為天界的指導或天地的意義。
根據《康熙字典》,“天彜”的拆分部首為 隹,并且它有13個筆畫。
《天彜》一詞最早出現于《詩經·《天子謂》》中的“天彜周任”,其中“周任”指天子的責任和使命,而“天彜”則表示天命的指導。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現在的含義。
《天彜》的繁體字為「天彜」。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有所差異。根據《說文解字》的解釋,古代人們将“天彜”寫作「天㐬」,其中「㐬」為古字形。
1. 他認為自己有着天彜之才,能夠成就一番偉業。
2. 這個民族相信天彜的指引,正在積極追尋它們的使命。
1. 天命彜民:指世界的指導原則,以及其民衆。
2. 天彜之才:指具備天賦才能的人。
3. 順天彜時:指遵循天意,順應時曰的行動。
1. 天道:指自然界的法則和宇宙的指導原則。
2. 天命:指上天賦予的使命、責任。
1. 失道:指偏離正道、違背天命。
2. 不彜:指不遵守規範、不按照天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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