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長期調和。《列子·黃帝》:“陰陽常調,日月常明。”
(2).平常戲狎。《文選·曹植<與吳季重書>》:“前日雖因常調,得為密坐,雖讌飲彌日,其於别遠會稀,猶不盡其勞積也。” 呂向 注:“常調,謂常戲。”
(1).固定的音調。《後漢書·王充王符等傳論》:“舟無推陸之分,瑟非常調之音。” 晉 左思 《魏都賦》:“金石絲竹之恒韻,匏土革木之常調。”
(2).引申為陳舊的論調。 蔡東藩 許廑父 《民國通俗演義》第八五回:“況種族革命,已成常調。”
(3).定額賦稅。《後漢書·韋彪傳》:“農人急於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財,此其巨患也。”《魏書·高宗紀》:“自今常調不充,民不安業,宰民之徒,加以死罪。申告天下。”《隋書·食貨志》:“常調之外,逐豐稔之處,折絹糴粟,以充國儲。”
(4).按常規遷選官吏。 唐 高適 《宋中遇劉書記有别》詩:“幾載困常調,一朝時運催。” 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日本某居士集序》:“仕宦不逾常調,計典不入上考。”
“常調”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長期調和
指事物長期保持協調平衡的狀态。如《列子·黃帝》提到“陰陽常調,日月常明”,強調自然規律的和諧。
平常戲狎
表示日常的戲谑或調笑。例如曹植《與吳季重書》中“前日雖因常調,得為密坐”,呂向注解為“常調,謂常戲”。
宋代官制用語
指官員按常規升遷的制度,稱為“常調官”。宋代判、司、簿、尉等基層官員,根據出身、考核等條件晉升至錄事參軍或下州令、錄等職位。俗語“家常飯好吃,常調官好做”即形容此類官職的穩定性。
定額賦稅與官吏遷選
曆史上也指固定的賦稅(如《後漢書·韋彪傳》提及“賦發充常調”)以及按常規選拔官吏的制度(如《魏書·高宗紀》記載)。
“常調”在不同語境下涵蓋自然調和、日常互動、官僚制度、經濟政策及文學表達等多重含義。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用例,可參考《列子》《後漢書》等古籍,或宋代官制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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