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鳏夫産取得權英文解釋翻譯、鳏夫産取得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ight of curtesty

分詞翻譯:

鳏夫的英語翻譯:

widower
【法】 widower

産的英語翻譯:

give birth to; lay; produce
【醫】 toco-; toko-

取得的英語翻譯:

acquire; fetch; gain; obtain; procure; take out; taking; trover
【經】 acquisition; procuration

權的英語翻譯: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專業解析

鳏夫産取得權(英文:Curtesy)是英美普通法中的一項曆史性權利,特指鳏夫(喪妻的男子)在妻子去世後,對其亡妻名下部分不動産享有終身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該權利需滿足嚴格條件方可成立,其核心内涵與法律要件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性質

  1. 漢英對照釋義

    “鳏夫産取得權”是“Curtesy”的中文譯名,直指鳏夫依法取得的財産權益。其本質是一種終身財産權(Life Estate),即鳏夫可在餘生使用、管理并獲取亡妻不動産的收益(如租金、農作物),但無權出售或永久處置該財産。妻子去世後,財産最終歸屬其繼承人或剩餘權人。

  2. 權利基礎

    源于英國封建法傳統,旨在為喪偶男性提供經濟保障。與“寡婦産”(Dower)形成對應——後者是寡婦對亡夫部分不動産的終身權益(《元照英美法詞典》,2019)。

二、成立的核心要件

根據普通法規則,鳏夫主張此權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合法婚姻關系:雙方須為有效婚姻,排除無效或可撤銷婚姻。
  2. 妻子擁有可繼承不動産:妻子生前需持有可被繼承的不動産(如土地、房産),且産權性質需允許繼承。
  3. 子女存活證明:婚姻存續期間需有子女出生且存活(即使出生後夭折亦符合條件),以證明血緣延續(Blackstone,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 1765)。

三、權利範圍與限制

四、現代法律地位

目前,鳏夫産取得權在英美法域已基本廢止。例如:


學術參考文獻

  1. 《元照英美法詞典》(2019),法律出版社, "Curtesy" 詞條。
  2. Blackstone, W. (1765).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 Vol. II, Chapter 8.
  3. UK Law of Property Act 1925, Section 36(2).
  4. Uniform Probate Code (UPC) § 2-202 (U.S. Uniform Law Commission, 1990).

網絡擴展解釋

“鳏夫産取得權”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源于英國普通法(Common Law)中的曆史性制度,指丈夫在妻子去世後對其部分遺産享有的法定權益。其核心含義和背景如下:


一、定義與曆史背景


二、適用條件

根據傳統普通法,鳏夫需滿足以下條件才能主張該權利:

  1. 合法婚姻:雙方必須為合法夫妻。
  2. 子女存活:婚姻期間需有存活的後代(即使子女在妻子去世後夭折仍有效)。
  3. 妻子對不動産的合法所有權:妻子生前需實際擁有該不動産的權益。

三、權利範圍與限制


四、與現代法律的對比

當代法律普遍以“配偶法定繼承權”替代鳏夫産,例如:


五、術語使用場景

如今,“鳏夫産取得權”更多出現在法律史文獻或比較法研究中,實際司法實踐已罕見。若涉及具體案例,需結合當地現行法律判斷。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曆史細節或現行法規,建議查閱法律史專著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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