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atters of record
"備案的事項"指依法需向主管機關提交材料登記存檔,以便後續監管或公示的特定事務。其英文對應術語為"matters for record/record-filing matters"(《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英譯本),強調程式性報備而非行政審批性質。
主體需主動提交材料(如合同、資質證明),主管機關僅作形式審查,區别于"行政許可"的實質性批準。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61條,備案不屬于行政許可事項。
備案信息通常向社會公開(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履行備案可能影響法律行為效力。
示例:域名備案未完成将導緻網站被限制訪問(《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類型 | 實例 | 主管機關 |
---|---|---|
行政備案 | 社會團體章程修改 | 民政部門 |
商業備案 | 跨境電商企業境外投資 | 商務部 |
技術備案 | 網絡安全漏洞修複方案 | 網信部門 |
注:實務中"備案"的英譯需結合語境,如"filing"(美式)、"registration"(歐盟法規),需參照具體法律文本表述。
備案的事項是指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告并登記存檔的具體事務或内容,其核心目的是确保合法性、可追溯性及便于監管。以下是詳細解釋:
備案是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并存檔備查的程式。根據《立法法》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備案具有法律強制性,例如行政法規需在公布後30日内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
企業登記備案
項目備案
其他領域備案
未按規定備案的網站将面臨罰款或關閉;企業未備案章程或高管變動可能影響合規性。
以上内容綜合了互聯網、企業、項目等領域的備案事項,如需完整法規細節,可參考《立法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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