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tock options
buy; purchase
ply; section; share in a company; stock; strand; thigh
【醫】 femora; femur; mero-; thigh
【經】 section; share
choice; election; option
【經】 option; selection option
購股選擇權(Stock Option)是指企業授予員工或特定對象在規定期限内以預定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利。該金融工具兼具激勵與投資雙重屬性,常見于上市公司薪酬體系與股權激勵計劃。
從法律性質分析,購股選擇權屬于《合同法》框架下的附條件民事權利。其核心要素包括:
財務會計處理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IFRS2),要求企業将期權公允價值計入當期費用。稅務處理方面,中國大陸地區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将行權收益納入綜合所得計稅。
實踐中可分為激勵型期權(Incentive Stock Options)與非法定期權(Non-qualified Stock Options)兩類,主要差異體現在稅收優惠與行權條件。根據彭博社2024年上市公司治理報告,全球500強企業中有78%采用混合型期權方案。
參考來源:
購股選擇權(Stock Option)是一種賦予持有者在特定條件下購買或出售股票權利的金融工具,其含義和應用場景因上下文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在股票發行(如IPO)中,發行人授予主承銷商的權利,允許其超額發售不超過包銷數額15%的股份。例如,主承銷商可按115%的包銷額向投資者發售股票。若上市後股價波動,主承銷商有權在30日内:
企業授予員工未來以約定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利,屬于長期激勵措施。例如:
作為标準化合約,投資者支付權利金後獲得以下權利:
購股選擇權的核心是“權利而非義務”,其應用場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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