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衆旁聽席英文解釋翻譯、公衆旁聽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ublic gallery
分詞翻譯:
公衆的英語翻譯:
community; public; the public
【經】 community
旁聽的英語翻譯:
audit
席的英語翻譯:
banquet; feast; mat; seat
專業解析
公衆旁聽席(英文通常譯為Public Gallery 或Visitors' Gallery)是指在法庭、議會、聽證會或其他官方議事場所中,專門為普通民衆設置的、允許其現場觀察會議或審判過程的區域或座位區。
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
位置與功能:
- 這是一個物理空間,通常位于議事廳或法庭的後方或側方,與審判席、議員席、發言席等核心區域分隔開。
- 其主要功能是容納非直接參與會議或審判程式的普通公衆(非當事人、非律師、非工作人員、非議員/代表),讓他們能夠親眼目睹和親耳聆聽正在進行的事務。
-
“公衆”的含義:
- 指社會上的普通成員,而非特定機構的内部人員或與當前事務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如案件當事人、代理律師、政府官員、議員等)。
- 強調該席位面向的是廣泛的、無特定身份限制的市民群體。
-
“旁聽”的含義:
- “旁”意指“在旁邊”、“非主要參與”。
- “聽”意指“聆聽”、“觀察”。
- 因此,“旁聽”明确表示該席位上的公衆成員的角色是觀察者和聆聽者,而非參與者或決策者。他們通常沒有發言權、提問權或投票權。
-
法律依據與目的:
- 設立公衆旁聽席是司法公開和政務公開原則的重要體現。例如:
- 在司法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别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七條也規定了公開審判原則。公衆旁聽席是實現審判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途徑。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法律法規數據庫(概念依據)。
- 在立法領域,人大會議、常委會會議等設置旁聽席,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增強立法透明度和民主性的措施。來源:中國人大網(概念依據)。
- 其主要目的在于:
- 保障公衆知情權: 讓公衆了解司法程式和立法過程。
- 監督司法公正與政府運作: 通過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公正和廉潔。
- 普及法律知識: 為公衆提供學習法律和了解政府運作的機會。
- 增強公衆對法治的信心: 通過親身體驗,增進對司法和立法工作的理解與信任。
-
使用場景:
- 法庭: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公開庭審。
- 立法機構: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聽證會等。
- 行政機構: 重要的政策聽證會、規劃審批聽證會等。
- 其他公共議事機構: 如學校理事會、某些行業協會的紀律委員會會議等(如果其規則允許公衆旁聽)。
“公衆旁聽席”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政治意義的術語,指代官方議事場所中為滿足公衆知情權和監督權而設立的、供普通民衆現場觀察(旁聽)會議或審判過程的特定區域。它是現代法治社會踐行公開、透明原則的重要設施,體現了司法民主和政務公開的精神。其英文對應詞為Public Gallery 或Visitors' Gallery。
網絡擴展解釋
“公衆旁聽席”指在會議、法庭或其他正式場合中,專門為公衆設置的、供非正式參與者觀察和聽取過程的席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功能:為公衆提供旁聽會議、庭審等活動的機會,使其能了解事件進展,但不具備參與權或表決權。
- 場所:常見于法庭、立法機構會議、學術研讨會等正式場合。
2.使用場景
- 司法領域:法庭審理時,公衆旁聽席允許公民見證司法公正性,如例句中提到的法庭旁聽席。
- 行政/學術會議:如黨委會、學術論壇等,旁聽席用于向公衆或相關人士開放信息(引用了賀敬之的詩句描述黨委會旁聽場景)。
3.與“觀衆席”的區别
- 旁聽席:強調對正式活動的旁觀,如法律程式或決策會議(、)。
- 觀衆席:多用于演出、賽事等非正式場合的觀賞(如劇院、體育館)。
4.延伸含義
- 象征“旁觀者角色”,指僅觀察而不直接參與的狀态。例如,在的例句中,旁聽席上的人可能全程靜默,僅作為見證者。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場景中的旁聽規則,可參考法院或會議組織方的公開說明。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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