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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衆旁聽席英文解釋翻譯、公衆旁聽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ublic gallery

分詞翻譯:

公衆的英語翻譯:

community; public; the public
【經】 community

旁聽的英語翻譯:

audit

席的英語翻譯:

banquet; feast; mat; seat

專業解析

公衆旁聽席(英文通常譯為Public Gallery 或Visitors' Gallery)是指在法庭、議會、聽證會或其他官方議事場所中,專門為普通民衆設置的、允許其現場觀察會議或審判過程的區域或座位區。

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1. 位置與功能:

    • 這是一個物理空間,通常位于議事廳或法庭的後方或側方,與審判席、議員席、發言席等核心區域分隔開。
    • 其主要功能是容納非直接參與會議或審判程式的普通公衆(非當事人、非律師、非工作人員、非議員/代表),讓他們能夠親眼目睹和親耳聆聽正在進行的事務。
  2. “公衆”的含義:

    • 指社會上的普通成員,而非特定機構的内部人員或與當前事務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如案件當事人、代理律師、政府官員、議員等)。
    • 強調該席位面向的是廣泛的、無特定身份限制的市民群體。
  3. “旁聽”的含義:

    • “旁”意指“在旁邊”、“非主要參與”。
    • “聽”意指“聆聽”、“觀察”。
    • 因此,“旁聽”明确表示該席位上的公衆成員的角色是觀察者和聆聽者,而非參與者或決策者。他們通常沒有發言權、提問權或投票權。
  4. 法律依據與目的:

    • 設立公衆旁聽席是司法公開和政務公開原則的重要體現。例如:
      • 在司法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别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七條也規定了公開審判原則。公衆旁聽席是實現審判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途徑。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法律法規數據庫(概念依據)。
      • 在立法領域,人大會議、常委會會議等設置旁聽席,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增強立法透明度和民主性的措施。來源:中國人大網(概念依據)。
    • 其主要目的在于:
      • 保障公衆知情權: 讓公衆了解司法程式和立法過程。
      • 監督司法公正與政府運作: 通過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公正和廉潔。
      • 普及法律知識: 為公衆提供學習法律和了解政府運作的機會。
      • 增強公衆對法治的信心: 通過親身體驗,增進對司法和立法工作的理解與信任。
  5. 使用場景:

    • 法庭: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公開庭審。
    • 立法機構: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聽證會等。
    • 行政機構: 重要的政策聽證會、規劃審批聽證會等。
    • 其他公共議事機構: 如學校理事會、某些行業協會的紀律委員會會議等(如果其規則允許公衆旁聽)。

“公衆旁聽席”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政治意義的術語,指代官方議事場所中為滿足公衆知情權和監督權而設立的、供普通民衆現場觀察(旁聽)會議或審判過程的特定區域。它是現代法治社會踐行公開、透明原則的重要設施,體現了司法民主和政務公開的精神。其英文對應詞為Public Gallery 或Visitors' Gallery。

網絡擴展解釋

“公衆旁聽席”指在會議、法庭或其他正式場合中,專門為公衆設置的、供非正式參與者觀察和聽取過程的席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2.使用場景

3.與“觀衆席”的區别

4.延伸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場景中的旁聽規則,可參考法院或會議組織方的公開說明。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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