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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主英文解釋翻譯、共有物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part owners

分詞翻譯:

共有物的英語翻譯:

【法】 property in common; res communes

主的英語翻譯:

advocate; direct; host; indicate; main; owner; person or party concerned
【機】 master

專業解析

共有物主(co-owner)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共同享有同一財産所有權的法律關系。依據中國《民法典》物權編相關規定,共有分為以下兩類:


一、按份共有(Co-ownership by Shares)

各共有人按預先确定的份額(如1/2、1/3)對共有物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例如:


二、共同共有(Joint Co-ownership)

基于共同關系(如夫妻、合夥),共有人平等共享全部所有權。典型場景包括:


三、法律特征與風險

  1. 權利主體多元性:所有權由多人共享,權能受共有人協議約束;
  2. 潛在沖突:處分或管理行為需協商一緻,易引發糾紛;
  3. 責任承擔:共有物緻損時,共有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民法典》第307條)。

權威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共有物主”是一個法律術語,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對同一財産或物權共同享有所有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法律定義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共有物主的核心特征是多個主體對同一物權的共同支配。例如,小區業主對公共道路、綠地、停車位等共有部分的所有權(、)。這種共有關系需滿足以下條件:

  1. 主體多元性:至少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2. 客體同一性:共同指向同一財産或物權;
  3. 權利義務共同性:需共同行使權利并承擔維護義務。

二、共有與公有的區别

三、典型場景

  1.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道路、綠地、物業服務用房等;
  2. 共同投資財産:如合夥企業的共有資産;
  3. 家庭共有財産:家庭成員共同繼承或購置的財産。

四、權利與義務

五、英文翻譯

在法律或經濟領域,“共有物主”可譯為part owners,但需注意語境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可參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或法院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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