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主英文解釋翻譯、共有物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part owners
分詞翻譯:
共有物的英語翻譯:
【法】 property in common; res communes
主的英語翻譯:
advocate; direct; host; indicate; main; owner; person or party concerned
【機】 master
專業解析
共有物主(co-owner)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共同享有同一財産所有權的法律關系。依據中國《民法典》物權編相關規定,共有分為以下兩類:
一、按份共有(Co-ownership by Shares)
各共有人按預先确定的份額(如1/2、1/3)對共有物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例如:
- 處分權:需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方可處分不動産(《民法典》第301條);
- 分割權:可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民法典》第303條);
- 優先購買權:轉讓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305條)。
二、共同共有(Joint Co-ownership)
基于共同關系(如夫妻、合夥),共有人平等共享全部所有權。典型場景包括:
- 夫妻共同財産: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産屬夫妻共同共有(《民法典》第1062條);
- 遺産分割前:繼承人對遺産形成共同共有(《民法典》第1151條);
- 處分限制:需全體共有人一緻同意方可處分財産(《民法典》第301條)。
三、法律特征與風險
- 權利主體多元性:所有權由多人共享,權能受共有人協議約束;
- 潛在沖突:處分或管理行為需協商一緻,易引發糾紛;
- 責任承擔:共有物緻損時,共有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民法典》第307條)。
權威來源:
- 中國《民法典》物權編第二分編"所有權"第八章"共有"條款(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一)》關于共有分割的細則(法釋〔2020〕24號)。
網絡擴展解釋
“共有物主”是一個法律術語,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對同一財産或物權共同享有所有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法律定義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共有物主的核心特征是多個主體對同一物權的共同支配。例如,小區業主對公共道路、綠地、停車位等共有部分的所有權(、)。這種共有關系需滿足以下條件:
- 主體多元性:至少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 客體同一性:共同指向同一財産或物權;
- 權利義務共同性:需共同行使權利并承擔維護義務。
二、共有與公有的區别
- 共有:多個主體共享所有權(如夫妻共有房産、業主共有小區設施);
- 公有:所有權歸屬單一公共主體(如國家或集體所有),屬于公共財産範疇。
三、典型場景
-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道路、綠地、物業服務用房等;
- 共同投資財産:如合夥企業的共有資産;
- 家庭共有財産:家庭成員共同繼承或購置的財産。
四、權利與義務
- 權利:共有物主可共同使用、收益,并參與管理決策;
- 義務:需共同承擔維護責任,不得擅自處分共有財産。
五、英文翻譯
在法律或經濟領域,“共有物主”可譯為part owners,但需注意語境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可參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或法院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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