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o bono indiviso
"共用的"在現代漢英詞典中屬于高頻使用詞彙,其核心釋義為"共同使用或共享的"。根據權威語言學研究,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呈現以下四個維度:
基礎詞義(外研社《現代漢英詞典》第3版) 指兩個及以上主體共同擁有或使用的物品/空間,對應英文"shared"或"commonly used"。如"共用廚房"譯為"shared kitchen",強調資源共同占有屬性。
語法特征(牛津漢語詞典線上版) 作為形容詞使用時,常與具體名詞構成偏正結構:"共用的+名詞"。在科技文本中可與抽象概念搭配,如"共用數據平台"(shared data platform),此時隱含系統層面的協作性。
語義場擴展(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語料庫) 在法學領域特指"公共使用權",如《民法典》第278條所述"共用部分"(common areas)。醫學場景則指代"交叉使用",如"共用注射器"包含風險警示意味。
近義辨析(Glosbe多語言語料庫) 與"共享的"存在細微差異:"共用"側重物理空間的共同占用(如衛生間),而"共享"更多指向虛拟資源分配(如文檔共享)。商業語境中"共用品牌"(co-branding)屬于特定術語搭配。
該詞的标準化翻譯參照《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GB/T 30240),建議優先采用"shared"作為基礎對應詞,涉及法律文本時使用"common",技術文檔可采用"jointly used"強化協作含義。在雙語教學場景中,需注意"共用實驗室"(shared laboratory)與"聯合實驗室"(joint laboratory)的機構屬性差異。
“共用”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gòng yòng,其核心含義是共同使用,指多個人或事物共享同一資源、物品或權益。以下是詳細解釋:
共同使用
指兩個及以上主體一起使用某物。例如:“他們兩家共用一口井”,或“這部電腦由二人共用”。
反義詞:專用。
古文中的特殊含義
在《左傳·文公二年》中,“共用”通“供用”,意為“為國所用而死”,如“死而不義,非勇也。共用之謂勇”。此處“共”讀作gōng,強調奉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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