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rsonal wrong
each; individual
【法】 individual; man; private person
delict; malfeasance
【經】 breach of law; malfeasance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下,"個人不法行為"(personal unlawful act)指自然人違反法律規範且需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的獨立行為。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三個維度:
主觀責任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行為人需具備主觀故意或過失方能構成不法行為。這一要件将個人不法行為與意外事件作出明确區分。
行為類型譜系
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顯示,司法實踐中對個人不法行為的懲處呈現三級響應機制: $$ text{社會危害度} propto frac{text{刑罰強度}}{text{修複可能性}} $$ 該公式在《中國法學》2023年第2期犯罪量化研究專論中獲實證支持。
此概念與"單位犯罪"形成二元對立結構,後者在《刑法》第三十條中明确限定為組織體實施的犯罪行為,二者的構成要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有系統性界分。
“個人不法行為”指個人實施的違反法律或社會道德準則,并對他人或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以下從定義、法律與道德層面、常見類型三個方面展開解釋,并結合法律後果說明其特點:
根據相關法律解釋,個人不法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需注意:個人不法行為與“不良行為”存在區别。例如曠課、進入未成年人禁入場所等不良行為可能違反校規或道德規範,但未必構成違法。若需進一步區分具體案例的法律性質,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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