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warranty policy
【經】 surety insurance
odd; single
【醫】 azygos; mon-; mono-; uni-
保證保險單(Guarantee Insurance Policy)是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提供信用擔保的特殊保險形式,其核心功能在于轉移合同履行風險。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定義,該類保單通過三方合同關系(保證人、被保證人、權利人)實現債務履約擔保。
該險種主要包含三種類型:①投标保證保險(保障招标方權益);②履約保證保險(确保合同義務履行);③預付款保證保險(防範資金挪用風險)。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研究顯示,建築工程領域應用占比達67%,凸顯其在商業活動中的風險緩釋作用。
我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明确将保證保險納入財産保險業務範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進一步規定,保險人承擔的責任以保單約定的擔保金額為限。典型案例顯示,在供應商破産情形下,保證保險人需代替供應商繼續履行供貨義務。
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758)确立了全球通用的操作标準,要求保險人在收到合規索賠文件後5個工作日内必須賠付。這種标準化機制顯著提升了國際貿易中的信用保障效率。
保證保險單是保證保險的書面合同憑證,詳細約定了保險責任、主體權利義務等内容。以下從定義、主體、類型及作用四方面解釋:
一、定義與性質
保證保險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籤訂的書面協議,承保因被保證人信用風險導緻被保險人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其本質屬于保險業務而非傳統擔保,需遵循保險合同的賠付規則。
二、主體關系
涉及三方主體:
三、主要類型
四、保單作用
示例場景:在消費貸款中,借款人(投保人)購買保證保險單,若其未能還款,保險公司需向銀行(被保險人)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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