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ermination of risk
【法】 insured liability
end; make an end of; stop; terminate
【計】 terminate; terminating
【化】 end stopping(of chain); termination
【醫】 terminatio; termination
【經】 termination
在漢英詞典及保險法語境下,"保險責任終止"(Termination of Insurance Liability)指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不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法律狀态。其核心含義包括以下三方面:
保險責任終止意味着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障義務在法律上徹底結束,保險公司對終止後發生的保險事故不再承擔賠付責任。例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五條及行業條款,終止條件包括:
保險責任終止後仍可能存留附隨義務,例如:
根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需在終止後30日内退還保單現金價值(適用人壽保險)
權威來源
保險責任終止是指保險人(即保險公司)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結束,不再履行合同約定的賠付義務。以下是導緻保險責任終止的主要情形及具體說明:
自然終止
履約終止
協議終止
違約終止
欺詐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保險責任終止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解除。具體條款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建議投保時仔細閱讀合同細則。
以上内容綜合了保險期限、履約情況、違約行為等多重因素,不同險種可能存在差異(如貨物/船舶保險),需結合實際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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