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axiomatic specification
axiom; generally acknowledged truth
【計】 Armstrong
characterization; depict; describe; description; story
【經】 present
公理在漢英詞典中對應"axiom"一詞,指代數學、邏輯學等學科中無需證明而被普遍接受的基礎性命題。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三方面:
基礎性與自明性
公理是演繹推理體系的起點,例如歐幾裡得幾何五大公理中的“兩點之間可作一條直線”。這類命題具有直觀合理性,符合《中國大百科全書》定義的“不證自明的基本真理”特征。
學科應用差異
在數學領域,公理特指形式系統的基礎設定(如集合論ZFC公理系統);而在日常語境中可引申為“普遍認可的原則”,對應英文"self-evident truth",如《牛津英語詞典》收錄的“社會契約構成民主政治的公理”用法。
跨文化認知共性
對比《現代漢語詞典》與《朗文當代英語詞典》釋義,漢語“公理”與英語"axiom"均強調命題的公認性本質,但英語釋義更側重其在形式邏輯系統中的應用場景。這種差異體現了不同語言對抽象概念的闡釋側重。
該詞源自古希臘語ἀξίωμα(價值判斷),中國近代學者嚴複在《穆勒名學》中首次系統闡釋其科學内涵,成為現代術語定型的重要依據(參見商務印書館《漢語外來詞詞典》)。
“公理描述”是一個複合詞,需拆解為“公理”和“描述”兩部分理解,并結合其在不同學科中的含義進行解釋:
公理(Axiom)
公理是數學、邏輯學等學科中無需證明而被普遍接受為真的基本命題,是構建理論體系的邏輯起點。例如歐幾裡得幾何的五大公理(如“兩點之間可作一條直線”)。公理具有自明性、獨立性、一緻性等特征。
描述(Description)
指對事物特性、規則或關系的語言或符號化表達。在形式化系統中,描述需嚴謹、無歧義,例如用數學符號定義集合論中的公理。
公理描述的含義
綜合來看,“公理描述”指通過公理對某一理論或系統進行形式化定義的過程。例如:
與“定理”的區别
公理是無需證明的起點,而定理需通過公理推導證明。例如,畢達哥拉斯定理需基于歐幾裡得公理體系證明。
若需具體領域的實例分析(如集合論ZFC公理系統),可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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