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away on official business
"公出"是現代漢語中表示因公務需要外出的正式表述,其核心含義指工作人員在正常辦公時間内,受單位派遣或經批準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執行公務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七版)的定義,該詞強調"因公務需要而外出"的合法性。
在法學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82條明确将"公出"界定為公務員履行職務的法定行為,要求公出期間産生的合理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從行政管理角度,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規定公出需履行審批程式,包括填寫《公務外出審批單》并獲主管領導籤字确認。
該詞的典型應用場景包括:參加上級部門會議、開展跨區域工作調研、執行專項檢查任務等。在漢英翻譯實踐中,《新時代漢英大詞典》推薦對應譯法為"official business trip",而《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則提供"on official duty"作為補充譯法。
需注意與"出差"的語義區别: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指出,"公出"側重工作地點的臨時變更,而"出差"特指異地公務活動且通常涉及差旅費報銷。這種術語差異在政府公文寫作規範中具有重要區分意義。
“公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詳細解釋如下:
“公出”由“公”(指公共事務、政府機關)和“出”(離開、外出)組成,指因辦理公事而外出。常見于描述政府官員、公務員或企事業單位員工因工作需要暫時離開崗位的情況。例如:“我要公出一個月,家裡的事就拜托你了。”
“公出”一詞最早見于清代文獻: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公出”是兼具曆史淵源和現代實用性的正式用語,適用于公務場景的規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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