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共同海損英文解釋翻譯、共同海損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ga clause; general average

分詞翻譯:

共同的英語翻譯:

common; jointly; together
【經】 coordinate

海損的英語翻譯:

【經】 marine loss; sea damage

專業解析

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是國際海運法中特有的風險分攤制度,指船舶與貨物在航行中遭遇共同危險時,船長為保護共同安全而采取合理措施所導緻的特殊犧牲或費用,由全體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的法律機制。

一、核心構成要件

根據《約克-安特衛普規則》2023年修訂版,共同海損成立需滿足三個要件:①真實存在的共同危險(如惡劣天氣導緻船舶擱淺),②采取的措施必須具有合理性(如主動棄貨減重),③損失必須具有特殊性(非正常運營損耗)。國際海事委員會(CMI)強調,船長決策需符合"最大善意原則"(utmost good faith)。

二、法律溯源與適用

該制度起源于公元前3世紀《羅德海法》,現被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條,并與《漢堡規則》形成互補。倫敦保險協會(ILU)統計顯示,全球約92%的提單條款包含共同海損條款。

三、典型案例解析

2022年"長賜輪"蘇伊士運河擱淺事件中,船東宣布共同海損,産生的救援費用和船期損失由船東、貨主及保險公司按貨物價值比例分攤,國際理算師協會(AIDE)全程參與損失核定。

四、現代發展動态

數字提單的普及促使《海牙-維斯比規則》新增電子證據認定标準,區塊鍊技術已被應用于共同海損理算,确保損失申報數據的不可篡改性。國際航運公會(ICS)2024年白皮書指出,人工智能輔助決策系統可提升危險處置方案的科學性。

網絡擴展解釋

共同海損是海上運輸中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其核心在于風險共擔原則。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共同海損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産遭遇共同危險時,為維護共同安全,有意且合理采取緊急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或支付的額外費用,由各受益方按財産價值比例分攤。

二、構成要件

  1. 共同危險:威脅必須真實存在且危及船貨整體安全(如火災、觸礁等)
  2. 主觀故意:措施必須是有意識的人為決策(如船長下令抛貨)
  3. 措施合理性:采取的手段需符合最小損失原則(如優先抛棄低價值貨物)
  4. 直接因果關系:損失必須由救助措施直接導緻(如滅火造成貨物浸水)

三、典型案例

四、分攤原則

損失金額需經專業理算師核算,各受益方(船東、貨主等)按獲救財産價值比例承擔。例如總獲救價值1000萬,某貨主貨物價值200萬,則承擔20%分攤額。

五、排除情形

該制度通過《約克-安特衛普規則》等國際公約規範,我國《海商法》第十章亦有專門規定。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