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surance cover; insurance coverage
保險範圍(Insurance Coverage)在漢英詞典中對應“insurance coverage”或“scope of coverage”,指保險合同中明确約定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的具體風險範圍與條件。根據中國《保險法》第十六條,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四方面:
承保對象
指被保險的标的物或人身,例如財産險中的房屋,或人壽險中的被保險人生命健康。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保險條款解釋通則》強調,承保對象需在保單中明示。
風險類型
涵蓋自然災害(如台風、地震)、意外事故(如火災、交通事故)或特定責任(如醫療責任險)。美國保險行業協會(III)将其定義為“policyholder’s protection against specified perils”。
賠償限額
包括單次事故最高賠付額與累計賠付上限。例如車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限額”通常以人民币50萬至200萬分級設定。
除外條款
《保險法》第十九條明确規定,戰争、故意行為等不屬于保險範圍。世界銀行《全球保險監管框架》指出,除外條款需符合“合理性原則”。
該術語的權威定義可參考中國金融出版社《漢英保險詞典》(2023版)第78頁,以及美國保險業标準術語庫(NAIC Glossary)。
保險範圍是指保險合同中明确規定的,保險公司在特定條件下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範圍。它是保險合同的核心條款,直接影響保費計算和理賠結果。以下是詳細解釋:
保險範圍由保險合同條款約定,包含兩大部分:
人身保險
財産保險
責任保險
信用保證保險
如需了解具體産品的保障細節,建議直接查閱保險合同條款或咨詢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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