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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英文解釋翻譯、附則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supplementary articles
【化】 by-law
【經】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相關詞條:

1.bylaw  2.collateralclause  3.bylaw  4.byelaw  5.bylaws  

分詞翻譯:

附的英語翻譯: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則的英語翻譯:

criterion; follow; rule; standard

專業解析

附則(fù zé)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法規、章程或條約主體條款之後的補充性規定,通常譯為"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或"by-laws"(特指公司章程類文件)。其核心功能是細化主體條款的執行細節或說明技術性事項,不具備獨立法律效力,需依附于主條款存在。

一、定義與法律地位

附則作為法律文件的組成部分,主要用于規定以下内容:

  1. 術語定義:對主條款中特定術語的補充解釋(如“本辦法所稱‘重大變更’指……”);
  2. 施行細則:法律生效日期、廢止舊法規的說明;
  3. 授權條款:明确具體執行機構的職責權限(如“由國務院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4. 例外情形:針對特殊情況的適用規則。

二、典型内容構成

根據立法技術規範,附則通常包含:

三、翻譯注意事項

在漢英轉換時需注意:

  1. 避免與"Appendix"混淆:附錄(Appendix)是獨立附件,附則(Supplementary Provisions)屬于正文組成部分
  2. 區分"By-laws"的用法:該詞多用于公司章程附則(如《公司法》第46條),而行政法規附則宜用"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3. 術語一緻性:同一文件中“附則”的英文表述需全文統一

權威來源參考:

《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将“附則”定義為“法規中規定實施細則、生效日期等補充事項的部分”;

聯合國法律文件數據庫顯示,中國《立法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條對附則的立法形式有明确規範。

(注:因未搜索到可驗證的線上權威鍊接,此處引用紙質權威文獻及立法依據。建議用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官方文本或專業法律詞典獲取完整定義。)

網絡擴展解釋

附則是法律、法規或規章末尾的補充性條款,用于輔助說明主條款的具體實施細節。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1.定義與性質

附則是法律文件的附屬部分,通常位于總則、分則之後,作為補充規則存在。它不涉及權利與義務的實質性内容,而是對術語定義、施行日期、解釋權歸屬等程式性事項作出規定。

2.核心内容

附則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3.法律效力

附則與法律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其内容多為輔助性說明,而非創設新規則。需注意其與“附件”的區别:附件是獨立于條文的外部内容(如數據表格),而附則屬于法律組成部分。

4.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法律、法規、章程等正式文件,例如《商标法》第八章附則規定商标注冊費用繳納事項。

示例

《草原法》附則明确“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還草地,排除了城鎮草地。這一解釋性條款避免了執行中的歧義。

通過附則,立法者能更靈活地完善法律框架,确保條文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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