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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證明書英文解釋翻譯、保釋證明書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ail piece

分詞翻譯:

保釋的英語翻譯:

bail; bailment
【法】 bail; bail on security; bail out; bailment; get sb. to bail; mainprenor
mainprise; recognizance; release on bail; replevish

證明書的英語翻譯:

certificate; ticket
【經】 chitty; reterence; testimonial

專業解析

保釋證明書(Bail Bond Document)是司法程式中由法院籤發、用于暫時釋放被羁押人員的法定文件。其核心功能在于通過經濟擔保與法律約束,平衡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與司法公正性需求。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該文件需明确記載保釋金額、擔保人義務及被保釋人應遵守的特定條件。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保釋證明書包含三大要素:

  1. 擔保金額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0條,法院根據犯罪性質、情節及被告人經濟狀況綜合判定,确保金額足以督促被告人到庭
  2. 擔保人連帶責任: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52條,擔保人需籤署具結書,承諾對被告人脫保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 限制性條款:包括出境禁令、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該規定與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84條形成銜接。

司法實踐中,該文書具有雙重法律效力:既産生財産擔保的物權效力,又形成程式法上的強制約束力。美國司法部統計數據顯示,規範化的保釋證明書可将刑事案件的到庭率提升至93%以上,印證其制度設計的實效性。

網絡擴展解釋

保釋證明書(即取保候審釋放證明書)是公安機關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時出具的法律文書,具有以下核心意義和作用: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1. 性質
    保釋證明書是取保候審的法定憑證,确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暫時釋放,不再處于羁押狀态,但需遵守特定限制條件。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可能判處管制、拘役等情形)及第七十一條(需遵守的規定)。

  2. 與“保釋”的關系
    中國法律中“保釋”即“取保候審”,指通過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限制被保釋人行動自由,确保其配合偵查、審判的強制措施。

二、作用與效力

  1. 解除羁押狀态
    證明書标志着公安機關決定變更強制措施,使被拘留或逮捕的嫌疑人暫時恢複人身自由。

  2. 法律約束力
    被取保人需遵守如“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居住地”“隨傳隨到”等規定,違反可能導緻保證金沒收、強制措施升級(如逮捕)。

三、注意事項

  1. 不意味免除責任
    取保候審僅為程式性措施,案件仍在調查中,最終可能被起訴并承擔刑事責任。

  2. 適用範圍
    適用于可能判處輕刑、無社會危險性,或患有嚴重疾病、懷孕等特殊情形。

四、總結

保釋證明書是取保候審程式的關鍵文件,體現司法機關對人身自由的暫時性限制調整,但案件仍處于司法流程中。如需具體操作指導或法律建議,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參考《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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