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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于訴訟上的財産扣押英文解釋翻譯、附屬于訴訟上的財産扣押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ncillary attachment

分詞翻譯:

附屬的英語翻譯:

affiliate; appertain; pertain; subsidiary; auxiliary
【計】 attached
【醫】 subordination

于的英語翻譯:

for; of; to; when

訴訟的英語翻譯: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上的英語翻譯: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醫】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扣押的英語翻譯:

detain; hold in; distrainment; distraint; seize; sequester; sequestrate
【經】 attaching; impound; sequestration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附屬于訴訟上的財産扣押"對應的英文術語為"ancillary attachment of property in litigation",指在民事訴訟程式中,法院為保障判決執行或防止當事人轉移財産而采取的臨時性強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0-101條,其核心特征表現為:

  1. 附屬性質:該措施依附于主訴訟程式,不可獨立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2020年修訂版)明确,申請人需提供與訴訟标的相當的擔保,并提交書面申請。

  2. 執行标的:涵蓋被告名下的動産、不動産及銀行賬戶資金。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案例(2023民執字第0427號)顯示,法院可對未登記在被告名下但實際控制的財産實施扣押。

  3. 國際對比:相較于普通法系的"prejudgment attachment"(《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Rule 64),中國法律更強調保全措施的時效性,規定法院需在48小時内作出裁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2款)。

網絡擴展解釋

“附屬于訴訟上的財産扣押”是法律程式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指在訴訟過程中,法院或有權機關依法對涉案財産采取臨時扣留,以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或确保判決執行。其核心特征和要點如下:


一、定義與性質

  1. 法律屬性
    扣押屬于訴訟保全或執行措施,具有臨時性,通常附屬于民事或行政訴訟程式,而非獨立行為。
  2. 目的
    防止財産被轉移、隱匿或毀損,确保生效判決能順利執行,或為訴訟中證據保全提供支持。

二、適用場景

  1. 訴訟保全階段
    在訴訟過程中,原告可申請法院對被告財産預先扣押,避免被告在訴訟期間轉移資産。
  2. 判決執行階段
    若被告未履行生效判決,法院可扣押其財産(如車輛、存款等),通過拍賣或變賣抵償債務。

三、法律依據與程式要求

  1. 法律條款
    • 民事領域:依據《民事訴訟法》關于保全與執行的規定。
    • 刑事領域:《刑事訴訟法》第139條明确,扣押需與案件相關且不得損害無關財物。
  2. 程式規範
    • 需由法院籤發扣押令,執行時通知當事人到場,并需第三方(如基層組織)見證。
    • 扣押範圍以債務或涉案金額為限,禁止超範圍執行。

四、注意事項

  1. 財産保管義務
    扣押機關須妥善保管財物,不得使用、調換或損毀,否則需承擔賠償責任。
  2. 救濟途徑
    當事人若認為扣押錯誤,可提出執行異議或申請國家賠償。

五、與刑事扣押的區别

刑事訴訟中的扣押主要用于證據保全(如扣押作案工具),而“附屬于訴訟的扣押”側重于財産保全與執行,兩者目的和法律依據不同。


這一措施通過限制財産流動性保障司法公正,但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式,平衡執行效率與當事人權益保護。如需具體案例或完整法條,可參考《民事訴訟法》執行篇或權威法律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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