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stitute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附帶倉玉倉條款"(英文通常譯為CY-CY Clause 或Container Yard to Container Yard Clause)是國際貨物運輸(尤其是集裝箱運輸)中的關鍵術語,指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從起運港集裝箱堆場接收貨物時開始,至目的港集裝箱堆場交付貨物時結束。其核心含義與法律效力如下:
"倉"指集裝箱堆場(Container Yard, CY)
承運人僅負責貨物在裝貨港CY接收後至卸貨港CY交付前的運輸過程。裝卸前後的陸路運輸、倉儲等環節由托運人或收貨人自行承擔風險。
示例:若貨物在工廠至裝貨港CY的運輸中受損,承運人無賠償責任。
"玉"為行業誤傳/簡寫
實際應為"櫃"(集裝箱的俗稱),因字形相近被誤寫為"玉"。标準英文術語為CY-CY(Container Yard to Container Yard)。
國際公約基礎
該條款符合《海牙-維斯比規則》對承運人責任期間的限制,即"鈎到鈎"(Hook to Hook)原則在集裝箱運輸中的演變。
公式化責任區間:
$$ text{承運人責任} = left{ t mid t in [text{裝貨港CY接收}, text{卸貨港CY交付}] right} $$
提單中的明示條款
海運提單(如FCL整箱運輸)常注明"CY/CY"或"FCL/FCL",明确承運人責任起止點。
條款類型 | 責任起點 | 責任終點 | 適用運輸方式 |
---|---|---|---|
CY-CY條款 | 裝貨港集裝箱堆場 | 目的港集裝箱堆場 | 整箱運輸(FCL) |
Door-Door條款 | 托運人工廠/倉庫 | 收貨人工廠/倉庫 | 多式聯運 |
Port-to-Port條款 | 裝貨港碼頭 | 卸貨港碼頭 | 散貨運輸 |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
國際商會(ICC)制定,明确CY交貨規則(如FCA術語)ICC官網
注:CY-CY條款是運輸合同約定,與貿易術語性質不同但需協調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46條
規定承運人對集裝箱貨物的責任期間為"從裝貨港接收貨物至卸貨港交付貨物"(對應CY-CY模式)中國政府網
《元照英美法詞典》
"Container Yard"定義為集裝箱堆場,承運人保管責任的核心節點(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注:部分文獻中"倉玉倉"為"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的筆誤,需根據合同上下文判定。
“附帶倉玉倉條款”可能是專業術語的翻譯或拼寫誤差。該詞對應的英文可能是保險或貿易領域的條款,但現有資料中未提供具體定義。以下兩種可能性供參考:
可能的拼寫誤差
若實際為“倉至倉條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則指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責任從起運地倉庫開始、到目的地倉庫終止的條款,覆蓋運輸全流程風險。
特定行業術語
若确為“倉玉倉條款”,建議結合上下文确認是否為區域性保險條款、特定合同約定或翻譯術語。由于當前公開資料中缺乏詳細解釋,可進一步咨詢法律、貿易或保險專業人士。
建議通過權威行業手冊或合同原文核實術語準确性,避免因表述差異引發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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