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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承租人英文解釋翻譯、分承租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under-tenant; underleasee

分詞翻譯:

分的英語翻譯:

cent; dispart; distribute; divide; marking; minute
【計】 M
【醫】 deci-; Div.; divi-divi

承租人的英語翻譯:

renter; tenant
【經】 lessee; tenant; tenantry

專業解析

分承租人的定義

分承租人(英文:Sublessee)指在轉租關系中,從原承租人(Sublessor)處獲得租賃物使用權的主體。其權利源于原承租人與出租人(Lessor)之間的主租賃合同,但分承租人與出租人無直接合同關系,僅對原承租人負責。


法律特征與責任

  1. 權利受限性

    分承租人的使用權範圍不得超過主租賃合同約定。例如,若主合同禁止轉租,則分承租關系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6條)。

  2. 責任獨立性

    分承租人需直接向原承租人履行義務(如支付租金),若造成租賃物損壞,出租人可依據主合同向原承租人追責(《民法典》第717條)。


權威法律依據


分承租人與相關主體的關系

主體 對分承租人的責任/權利
原承租人 有權收取租金,承擔分承租人違約導緻的連帶責任
出租人 無權直接要求分承租人履行義務,但可主張合同解除權

術語英文釋義補充

在英美法系中,"Sublessee"需區分于"Assignee"(受讓人):


來源說明:法律條款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業術語釋義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版)。

網絡擴展解釋

以下是關于“承租人”的詳細解釋,結合法律定義、權利義務及實際應用場景:


一、定義與法律地位

承租人(又稱“承租方”)是指在租賃合同中使用租賃財産并按約定支付租金的一方當事人。例如,房屋租賃中,承租人即租客,通過與出租人(房東)籤訂協議獲得房屋使用權。


二、主要義務

  1. 支付租金
    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支付租金,逾期可能需承擔違約金或被解除合同。
  2. 合理使用租賃物
    需按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財産(如居住、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損壞設施。
  3. 返還租賃物
    租賃關系終止後,應及時返還租賃物,并保持其正常狀态。

三、主要權利

  1. 占有與使用權
    承租人有權在租賃期内合法占有、使用租賃物,且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其權利(即“買賣不破租賃”)。
  2. 優先購買權
    若出租人出售租賃物,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3. 違約救濟權
    若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等義務,承租人可要求賠償或減少租金。

四、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需按約定方法使用租賃物,否則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五、實際應用場景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租賃合同章節或查看來源網頁。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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