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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條款英文解釋翻譯、附件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ccessories clause

分詞翻譯:

附件的英語翻譯:

accessory; adjunct; annex; appendix; enclosure
【計】 accessory; attachment
【醫】 adjunct; adnexa; annexa; appendage; appendices; appendix; armature
【經】 accessory; addendum; annex; attached sheet; attachment; enclosure
inclosure; supporting document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附件條款(Annex Clause)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合同或協議中作為補充文件附加的條款集合,其法律效力與主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約束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條,書面合同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其中附件作為合同書組成部分需經雙方籤字确認。

國際商業實踐中,附件條款常被用于細化技術規格(Technical Specifications)、交付時間表(Delivery Schedule)或保密義務(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等專項内容。例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發布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5條明确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需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描述,此類描述常通過附件條款具體化。

在法律效力認定層面,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民終字第123號判決書中指出,附件條款若與主合同存在沖突,應以主合同特别說明為準;若無特别說明,則遵循“時間在後優先”原則。這一解釋與英國《1996年仲裁法》第5條對合同附件的解釋規則具有相似性。

術語對照中需注意,中文“附件條款”對應英文表述存在細微差異:歐盟标準合同多使用“Annex”(如Annex II),而美國《統一商法典》§2-207條則傾向采用“Additional Terms”指代補充條款。

網絡擴展解釋

“附件條款”通常指合同中明确附件内容及其法律效力的條款,主要用于規範合同附件與主合同的關系。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附件條款的核心作用

  1. 明确附件内容:通過列舉條款詳細說明每個附件的名稱、編號及内容(如價格清單、技術标準等),避免執行合同時産生歧義。
  2. 法律效力确認:效力條款規定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并說明主合同與附件沖突時的處理原則(例如以主合同為準或以最新版本為準)。

二、典型條款形式

三、注意事項

若需具體合同模闆或條款設計,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确保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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