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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民政治英文解釋翻譯、暴民政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ochlocracy

分詞翻譯:

暴民的英語翻譯:

mob; mobocracy; rioter
【法】 mob; mobsman; rabbel

政治的英語翻譯:

political affair; politics; polity
【經】 government

專業解析

暴民政治(英文:Mobocracy)是政治學術語,指一種由非理性、情緒化的群體暴力或多數人脅迫取代法治與理性程式的治理狀态。其核心特征在于:

  1. 群體暴力主導

    暴民政治的本質是“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即群體通過暴力、恐吓或無序行動強迫他人服從,破壞法律秩序與社會穩定。例如法國大革命後期的雅各賓派統治,民衆暴力直接幹預司法與行政,形成“街頭審判”(參考:Alexis de 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 Vol. I, Part II, Chapter 7)。

  2. 反制度性與非理性

    區别于民主制度中程式化的民意表達,暴民政治依賴情緒煽動與即時性暴力,缺乏制度約束。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批判此類體制為“無政府狀态”,認為其易被煽動家操控(參考:Plato, The Republic, Book VIII)。

  3. 英文詞源與政治學定義

    英文術語“Mobocracy”由“mob”(暴民)與“-cracy”(統治)複合而成,首次見于18世紀英國政治文獻,強調“暴民統治對憲政的威脅”(參考:James Madison, Federalist Papers No. 10)。現代政治學将其定義為“以群體暴力取代代議制民主的失序狀态”(參考:Robert Dahl, On Democracy, Chapter 10)。

與民主的本質區别

暴民政治常被誤認為“直接民主”,實則截然相反:民主依賴法定程式與權利保障,而暴民政治消解規則,以群體意志淩駕個體權利。美國開國元勳漢密爾頓曾警示:“民衆的反複無常是自由最危險的敵人”(參考:Alexander Hamilton, Federalist Papers No. 78)。

權威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暴民政治”是一個結合“暴民”與“政治”的複合概念,需結合兩者的含義進行解釋:

  1. 核心定義
    “暴民”指參與暴力、破壞社會秩序的群體,而“暴民政治”通常指以非理性、暴力或脅迫手段幹預政治進程的群體行為,可能導緻社會動蕩甚至政權颠覆(提到“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反襯其破壞性)。

  2. 與“暴政”的區别

    • 暴政:統治者自上而下的殘暴統治(如壓迫、剝削),如、3、4所述,屬于權力階層的壓迫行為。
    • 暴民政治:自下而上的群體性暴力參與政治,可能推翻原有秩序,但也可能因缺乏理性導緻無序狀态(例句顯示暴民行為常伴隨混亂)。
  3. 特征與後果

    • 群體情緒主導,缺乏制度約束(引《禮記》稱“暴民”為“兇暴之民”)。
    • 易被煽動,破壞法治與社會穩定(提到暴民需被“安撫”或鎮壓)。
    • 曆史上常與民變、起義關聯,但需區分正義反抗與非理性暴亂(引魯迅觀點,認為暴民可能被權力利用)。
  4. 現代語境
    當代多用于批判以暴力手段幹預民主進程的行為,如極端示威、網絡暴力幹預決策等,強調其反民主性質(需結合曆史概念與現代社會現象分析,搜索内容未直接提及)。

建議進一步查閱政治學文獻,了解“暴民政治”(mobocracy)的演變與具體案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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