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ffiliated interests
affiliate; appertain; pertain; subsidiary; auxiliary
【計】 attached
【醫】 subordination
rights and interests
【經】 equities; equity
附屬權益(Ancillary Rights)指依附于主權利或核心資産而産生的衍生性、補充性權益。在漢英法律與商業語境中,該術語強調權益的從屬性和輔助性特征。以下是具體解析:
附屬權益并非獨立存在,而是伴隨主權利(如知識産權、股權、債權)産生。例如,版權中的影視改編權、衍生品開發權依附于原創作品的主版權而存在(Black's Law Dictionary, "Ancillary Rights")。
此類權益通過擴展主權利的商業化場景提升整體收益。典型如音樂版權中的同步權(Synchronization Right),允許作品用于影視配樂、廣告等場景,為主版權增值(WIPO,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圖書出版合同中,作者保留的翻譯權、有聲書錄制權屬于附屬權益,需通過主版權授權激活(Berne Convention, Art. 8)。
貸款協議中,債權人除本金回收權外,可能享有抵押資産處置收益分成權等附屬權益(Uniform Commercial Code, §9-315)。
優先股股東常擁有優先認購權(Preemptive Right),作為股權投資的附屬保障機制(Model Business Corporation Act, §6.30)。
術語 | 關鍵差異 |
---|---|
從屬權利(Subordinate Rights) | 強調權利層級低于主權利(如次級債權),而附屬權益側重功能性補充 |
衍生權利(Derivative Rights) | 特指通過改編、轉化主權利生成的新權利(如小說改電影),附屬權益範圍更廣 |
注:附屬權益的具體範圍需依據合同約定或司法管轄确定,例如中國《民法典》第440條将"應收賬款收益權"列為可質押的附屬財産權利。
“附屬權益”這一表述可能存在概念交叉,需結合不同領域進行解釋。以下分兩種情況說明:
指圖書出版商通過合同獲得的、與出版物相關的衍生權利,包括:
這些權利幫助出版商控制作品的多形式使用,本質上是主版權的延伸委托。
特指私募基金或風投中,基金管理人從投資收益中分成的利潤份額,常見規則包括:
該權益是管理人的核心收入來源,但稅務處理存在争議(如是否屬于資本利得或勞務所得)。
若需更詳細行業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MBA智庫百科等權威來源。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