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fùnǚ)是漢語中表示成年女性的統稱,其核心含義指達到法定成年年齡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女性。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釋義為“成年女子的通稱”,強調其法律身份與社會屬性的雙重特征。
從英語對應詞分析,牛津英語詞典(OED)将“woman”定義為“an adult female human being”,特别注明在多數司法管轄區以18歲為成年标準。柯林斯高級英語詞典進一步補充,該詞在正式語境中可指“已婚或具有獨立社會地位的女性”。
在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明确将“婦女”界定為年滿十四周歲的女性,體現中國法律對特殊群體權益的保護範圍。社會學研究中,該詞常與“性别角色”“社會參與”等概念關聯,如聯合國婦女署(UN Women)在性别平等報告中将其作為分析社會結構的基本單元。
詞源學角度,“婦”字甲骨文從“女”持“帚”,反映古代社會分工,而現代語義已完成去性别化演進,成為中性法律術語。比較語言學顯示,漢語“婦女”與英語“woman”在語用範疇上存在差異,前者更側重群體概念,後者既可指個體也可指集體。
“婦女”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廣義概念
婦女是成年女子的統稱,泛指所有女性群體,不局限于婚姻狀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和官方辭典,其核心含義為“成年女子的通稱”。
法律界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中,婦女被定義為年滿14周歲的女性,未滿14周歲的女性稱為“幼女”。這一标準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的年齡界定一緻。
傳統釋義
古代漢語中,“女”指未婚女子,“婦”指已婚女子,因此“婦女”曾特指已婚女性。例如《說文解字》記載:“處子曰女,適人曰婦。”
現代擴展
現代法律和社會語境下,婦女涵蓋所有14周歲以上的女性,無論婚否。這種定義弱化了傳統婚姻标籤,更強調年齡作為劃分标準。
誤解與偏見
部分人仍将婦女等同于“已婚女性”或“年長女性”,導緻年輕女性對這一稱呼産生排斥。例如“三八婦女節”被商家改名為“女神節”,反映社會對“婦女”一詞的刻闆印象。
文化意義
婦女不僅指生理性别,還包含社會角色(如母親、職業女性等)及文化身份。中國憲法規定婦女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政治、經濟等權利。
婦女的定義兼具法律明确性與社會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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