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eparated debate
leave each other; part; difference; fractionation; parting; respectively
argue; controvert; debate; polemize
【醫】 discuss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分别辯論”可拆解為“分别”與“辯論”兩個語義單元的複合結構:
分别(fēnbi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根據事物的不同特點進行區分”,對應英文“distinguish/differentiate”。該詞強調通過邏輯對比揭示事物特性,如法律程式中“分别審理不同訴訟主體”(separate trial of different litigants)。
辯論(biànlùn)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标注為“通過系統論證說服對方的過程”,英文對應“debate/deliberate”,包含論點構建(argument construction)、證據鍊組織(evidentiary chaining)等專業技巧,常見于學術研讨與司法實踐。
二者結合形成的“分别辯論”概念,特指在複合議題中采用分層論證策略,例如國際仲裁庭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35條,對合同違約與技術标準争議進行分項質證(itemized cross-examination)。這種結構化辯論方法已廣泛應用于世界貿易組織争端解決機制(WTO Dispute Settlement Body)的多邊磋商程式。
根據權威文獻和綜合定義,“辯論”一詞的核心含義可概括為以下三方面:
一、定義與結構 辯論是持不同立場者圍繞特定議題,通過邏輯論證與語言交鋒進行的思維對抗活動。其核心結構包含:
二、核心特征 • 立場對立性:必須存在明确的對立觀點(如強調雙方需持不同立場) • 理性對話機制:依托邏輯推理而非情緒宣洩(引《史記》記載的廷辯案例印證此特征)
三、應用價值 在學術領域促進理論完善,在法律場景協助真相查明,日常交流中則培養批判性思維與語言組織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古漢語中該詞已包含"辯難論說"的雙向互動特征(引《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原文佐證)。
需要說明,"分别辯論"并非固定詞組,結合語境可能指:1) 對多個議題分别展開辯論 2) 不同立場的分别陳述。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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