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custodial parent
blame; evildoing; have to; non-; not; wrong
【計】 negate; NOT; not that
【醫】 non-
comfort; console; foster; nurture; stroke
foster father
【法】 adoptive father
benignity; for oneself; parent; relative
"非撫養父親"是家庭法領域的重要術語,指在離婚或分居後未獲得子女主要監護權的父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該術語對應的英文表述為"non-custodial father",特指雖然保留親子關系但未承擔主要監護責任的父方。
在法律實務中,該概念包含三層核心内涵:
該術語的司法適用需結合具體情境,如涉及跨境婚姻時需參照海牙《國際兒童誘拐民事方面公約》執行細則。在學術定義層面,《中國法律辭典》(2023修訂版)将其明确為"未實際承擔主要監護職責但保留法定權利義務的父方當事人"。
“非撫養父親”是一個法律和社會學術語,通常指在子女撫養關系中,未承擔直接撫養責任但可能仍需履行部分義務的父親。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法律體系解釋:
法律定義
在多數司法體系中,父母對子女有法定撫養義務。若父母分居/離婚後,子女主要由母親撫養,父親未獲得監護權但需支付撫養費,此時父親可被稱為“非撫養父親”。其核心特征是未直接參與日常生活照顧,但需承擔經濟責任。
權利義務範圍
與“缺席父親”的區别
“非撫養父親”強調法律義務的履行(如支付撫養費),而“缺席父親”更偏向情感或實際聯繫的缺失,可能完全脫離子女生活。
形成原因
提示:具體權利義務需參考當地法律。例如中國《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撫養費,金額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或由法院判決。若遇到具體糾紛,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