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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程式英文解釋翻譯、非常程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mergency procedure; extraordinaria judicia

分詞翻譯:

非常的英語翻譯:

very; extraordinary; greatly; highly; in the extreme; rare; special; super
unusual

程式的英語翻譯:

formality; ground rule; procedure; proceeding; process; program
【計】 P; problem determination aid; PROC; program; related channel program
【化】 sequence
【經】 program; sequence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非常程式"指代法律或行政體系中針對特殊、緊急或非正常情況啟動的法定流程,區别于常規程式。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層:

一、語義解析

二、法律語境中的權威定義

根據中國法律體系與實踐(參考《刑事訴訟法》《突發事件應對法》):

  1. 刑事司法領域

    • 指對特定重大案件(如恐怖活動、重大貪腐)采用的加速或特殊審理流程,例如:
      • 缺席審判程式(《刑事訴訟法》第291-297條)
      • 違法所得沒收程式(《刑事訴訟法》第298-301條)
    • 特征:簡化訴訟環節、縮短時限、限制部分訴訟權利,以平衡效率與公正。
  2. 公共應急管理

    • 適用于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緊急狀态,例如:
      • 應急征用物資的快速審批程式(《突發事件應對法》第12條)
      • 緊急立法授權機制(《立法法》第80條)
    • 特征:行政裁量權擴大、決策流程壓縮,以保障公共利益。

三、漢英對照關鍵譯法

中文術語 推薦英譯 適用場景
非常程式 extraordinary proceedings 司法審判(如缺席審判)
非常救濟程式 exceptional remedy procedures 當事人權利受限時的補救機制
應急行政程式 emergency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

四、學術與實務要點

權威來源提示:深度解讀可參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特别程式典型案例彙編》(2023版)及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4條關于克減條款的適用限制。

網絡擴展解釋

“非常程式”是法律領域中的專業術語,指區别于普通救濟程式的特殊司法程式,主要用于對已生效但存在重大瑕疵的判決進行例外性救濟。其核心特點與法律意義如下:

  1. 例外性與補充性
    非常程式僅在普通救濟途徑(如一審、二審)無法糾正重大錯誤時啟用,具有嚴格的啟動條件。例如,再審程式需滿足“原判決确有錯誤”等法定事由,且不能頻繁使用。這體現了對司法既判力的維護,避免案件反複審理損害權威性。

  2. 曆史淵源與原則基礎
    古羅馬法中的“一事不二理”原則(即禁止對已決案件再次審理)是維護既判力的典型體現。非常程式作為例外,突破了這一原則,但僅限于存在嚴重程式或實體錯誤的情形。

  3. 嚴格性與審慎性
    與普通程式相比,非常程式在申請主體、時限、審查标準等方面更為嚴格。例如,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再審需由特定主體(如當事人、法院或檢察院)提出,且需符合法定事由。

  4. 功能定位
    其核心功能是平衡“糾錯”與“終局性”的矛盾:既保障司法公正,又防止無限制的申訴導緻司法資源浪費和裁判權威受損。

非常程式是法律體系中的“安全閥”,通過嚴格限制適用範圍,确保司法公正與終局性的雙重價值。其英文對應術語為“extraordinary procedure”。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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