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aid society
【法】 legal aid
association; confraternity; consortium; guild; institute; union
【計】 Univac
【醫】 association
【經】 institute
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是指依法設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無償法律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其核心職能是通過專業法律支持保障公民平等訴權,維護司法公正。
中文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二條,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服務的制度。法律援助協會作為實施主體之一,通常由司法行政部門管理或指導。
英文對應術語
"Legal Aid Society" 是國際通用表述,聯合國《關于在刑事司法系統中獲得法律援助機會的原則和準則》(UN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on Access to Legal Aid)明确将其定義為:"Independent institutions providing free legal assistance to vulnerable groups."(為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獨立機構)。
基礎服務内容
依據:司法部《法律援助服務規範》(SF/T 0082-2020)
特殊群體保障
根據《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條,以下人群無需經濟狀況審查即可獲得援助: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在《全球法律援助實踐報告》中指出,成熟的法律援助協會應具備:
我國采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模式:
注:根據司法部2023年統計,全國共有法律援助機構3000餘個,年承辦案件180萬件
關鍵數據來源:
-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Global Legal Aid Practices》2022版
- 中國司法部《2023年全國法律援助工作統計分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條文釋義(全國人大法工委編)
法律援助協會通常指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組織或團體,但根據權威信息,我國法律援助的核心實施主體是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以下是綜合解釋: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律師、公證員等法律工作者,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包括請求國家賠償、社會保險待遇、勞動報酬追索、贍養費糾紛等。
“法律援助協會”并非标準法律術語,實踐中法律援助主要由政府機構組織實施。若需具體申請,可向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詢,或通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獲取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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