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辦"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以下三方面:
動詞義項
指全面負責處理事務,常含代行職責的意味,對應英文翻譯為"take full charge of"。該用法常見于商務場景,如"包辦婚禮"可譯為"take full charge of wedding arrangements"。《現代漢語詞典(漢英雙語版)》第7版将該詞歸入"責任承擔"語義場,與"承辦"構成近義詞關系(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2016)。
形容詞義項
引申為排除他人參與的壟斷行為,英文作"monopolistic",如"包辦式管理"譯為"monopolistic management style"。《牛津漢英詞典》第三版特别标注該詞在法律文本中多含負面含義,常與"undemocratic"(不民主)搭配使用(來源: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21)。
法律與商務應用
在合同法領域特指"總承包"概念,英文術語為"turnkey contract"。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将其定義為"包含設計、采購、施工的全流程服務模式"(來源:ICC Incoterms® 2025)。該用法常見于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項目文件中。
“包辦”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由某人單獨負責完成某件事務,強調全權處理。例如:
指在需要協作或共同商議的事務中,獨自決策或執行,帶有負面色彩。例如:
如需更詳細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水浒傳》《初刻拍案驚奇》等文獻中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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