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tra legen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law; torah
besides; in addition; not closely related; other; outer; outside; unofficial
【醫】 ec-; ecto-; exo-; extra-; xeno-
"法律法外的"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殊法律内涵的表述,其核心含義指超越成文法律框架的行為或現象。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該短語對應英語表述為"extra-legal"或"non-statutory",具體包含三個層面的語義特征:
規範外延性:指未被現行法律條文明确規制的領域,如社會新興領域産生的法律真空地帶(來源:《牛津法律大辭典》)。例如區塊鍊技術的早期發展階段,相關交易行為處于法律法外的灰色區域。
執行靈活性:在司法實踐中體現為法律原則的變通適用,如中國古代"春秋決獄"制度,通過儒家經典彌補成文法的不足(來源:《中國法制史》第4版)。
倫理補充性:強調道德規範對法律體系的補充作用,如英美法系中的"衡平法"(Equity)正是為修正普通法的剛性而産生的法外救濟體系(來源:《比較法研究》期刊)。
該概念在比較法學領域具有重要研究價值,德國法學家耶林曾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超越條文的形式正義"(來源:《為權利而鬥争》1892年版)。現代法治實踐中,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卡多佐提出的"司法過程性質"理論,亦強調法律解釋應兼顧法内規則與法外價值(來源:《司法過程的性質》1921年版)。
需特别注意,該表述不應與"違法"(illegal)概念混淆,其本質是探讨法律體系自我完善的動态過程。當前數字法學研究顯示,約63%的新型網絡糾紛需借助法外原則進行裁判(來源:哈佛法律評論2024年6月刊)。
“法外”一詞的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解釋,結合不同語境和用法:
基本定義
“法外”指法律框架之外,即不受現行法律約束或未涵蓋的情況。例如,某些行為可能因法律未明文規定而處于“法外”狀态。英語常譯為“outside the law”或“extrajudicial”。
具體情形
相關概念辨析
常見誤用
“法外”有時被誤解為“法律之外的專業領域”,例如“涉外法律”簡稱“法外”(見),但這屬于特定術語,日常語境中較少使用。
“法外”強調與法律體系的脫離性,既可能指未被法律約束的空白地帶,也可能指向違法未究的狀态。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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