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tter of the law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letter; printing type; pronunciation; word; writings
【計】 graphtyper; W; WD; word
face; surface; cover; directly; range; scale; side
【醫】 face; facies; facio-; prosopo-; surface
meaning; purpose; significance; bearing; content; import; port; purport
【法】 meaning; obligations; purport; sensus; sentenia; significance
在法律語境中,"法律的字面意義"(Literal Meaning of Law)是指嚴格依據法律文本中詞語的普通、常用、表面含義進行解釋,而不考慮立法意圖、法律目的、社會效果或其他外部因素。這是法律解釋中最基礎、最優先采用的方法。
從漢英詞典及法律術語學角度,其核心含義可解析為:
文本中心主義:
解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全限定在法律條文本身所使用的詞句上。解釋者需探究詞語在日常語言習慣(ordinary meaning)或特定法律語境(technical meaning)中普遍接受的含義。例如,"車輛"在交通法規中的字面意義通常包含汽車、摩托車等,而不必然包含玩具車或概念車。
排除主觀推斷:
嚴格遵循字面意義意味着拒絕引入解釋者的主觀推測、價值判斷或對立法者未明确表述之意圖的揣度。它要求解釋者"像文本所呈現的那樣"(as it reads)理解法律,而非"像其應當如何"(as it ought to be)去理解。
平義規則(Plain Meaning Rule)的體現:
這是英美法系中一項重要的法律解釋原則。當法律文本的表述清晰、明确且無歧義時,法院必須采納其字面意義,即使可能導緻不合理的、嚴苛的或與立法目的看似不符的結果。該規則強調法律确定性和可預測性,限制司法權對立法文本的過度幹預。
權威依據參考:
法律的"字面意義"是法律解釋的基石,強調忠于法律文本的明确表述。它要求解釋者聚焦于詞語的常規或專業含義,避免主觀臆斷,優先保障法律的穩定性和形式正義。在司法實踐中,隻有當字面解釋導緻明顯荒謬或與法律整體精神嚴重沖突時,才會考慮采用其他解釋方法(如目的解釋、體系解釋)。
“法律”一詞的字面意義可以從漢字構成和古代用法兩個層面解析:
單字釋義
古代詞義
秦漢時期「法」與「律」常分指不同規範,如《唐律疏議》載「律之與法,文雖有殊,其義一也」。至商鞅變法後逐漸合成「法律」,特指國家頒布的成文規則,如《史記》載秦二世「更為法律」。
現代字面解釋
按嚴格字面可拆解為:「由國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則體系」。此解釋強調其文本屬性,區别于道德或習俗(參考《法學導論》對規範層級的劃分)。
需注意:字面意義不等同于現代法學定義,後者還包含階級意志、物質條件等深層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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