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measure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measure; step
【醫】 measure
在法律語境中,"法律措施"(legal measures)指國家或權力機關為維護法律秩序、實現特定社會目标而采取的具有強制力的規範性手段。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定義,該術語對應英文"legal measures"包含三個核心要素:基于法律授權、針對具體法律關系、具有約束效力(來源:元照法律數據庫)。
從制度構建角度分析,法律措施可分為預防性措施與救濟性措施兩大類别。前者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82條規定的行政規章備案審查制度,後者如《民法典》第179條列舉的排除妨礙、恢複原狀等民事責任承擔方式(來源:全國人大官網立法法文本)。國際比較法研究顯示,英美法系常将"legal remedies"與"equitable remedies"作為法律措施的二級分類标準(來源:Westlaw法律數據庫)。
在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發布的指導性案例第158號确認,采取法律措施需符合比例原則,即措施強度應與行為危害程度相當(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跨境法律場景中,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将承認與執行外國法律措施的程式納入《選擇法院協議公約》適用範圍(來源:HCCH官方文件)。
法律措施通常指在法律框架下,為應對違法行為或實現特定目标而采取的具體手段或方法。以下是其詳細解釋及分類:
法律措施可狹義理解為法律制裁,即由特定國家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法律責任實施的強制懲罰措施。廣義上則包含各類法律層面的處理辦法,如預防措施、強制措施等。
違憲制裁
針對違反憲法的行為,措施包括:
行政制裁
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者的處罰,分為:
刑事制裁
法院對犯罪行為的嚴厲懲罰,包括:
民事制裁
法院對民事違法行為的處理,如賠償損失、恢複原狀等。
在法律實施過程中,措施還可能包括預防性手段(如安全規範)、程式性規定(如聽證制度)等。這些措施共同構成法律體系的執行保障機制。
注: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完整分類,可參考《立法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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