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nforced currency
decree; edict; prescript; statute
【醫】 act
【經】 act; edict; ordinance; statue
advise; compasses; dividers; gauge; plan; rule
【醫】 gage; gauge
【電】 steady flow
all; authority; connect; general; go to; notify; open; through; understand
whole
【醫】 make; per-
coin; money
【計】 currency
【經】 bank currency; currency; king portait; money
"法令規定流通的貨币"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可拆解為三個核心要素,其專業解釋如下:
法令(Statutory Law) 指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機構正式頒布的法律文件,具有強制執行力。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法令特指"經立法程式制定并公布施行的規範性文件"(來源:元照法律詞典)。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币管理條例》即屬于此類法定文件。
流通貨币(Legal Tender) 指經主權國家授權并強制流通的支付工具,具有無限法償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公示,現行法定貨币包括紙币、硬币及數字人民币(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其英文對應詞"legal tender"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被定義為"政府授權用于清償債務的法定支付媒介"。
規定要件(Prescribed Elements) 包含三個強制屬性:
該術語完整釋義為:由主權國家通過立法程式确定發行标準,授權中央銀行獨家發行,并在指定法域内強制流通的官方支付媒介。其法律效力來源于《立法法》對行政法規的授權,以及《刑法》對僞造貨币罪的刑罰規定(來源:中國人大網法律數據庫)。
法定貨币(Legal Tender)是指由國家法律明确規定并強制流通的貨币,其核心特征和意義如下:
法定貨币是由國家政府或中央銀行依法發行并強制使用的貨币形式,其價值不依賴實物商品(如黃金),而是基于國家信用和法律保障。例如,人民币是中國大陸的法定貨币,港币和澳門元分别是香港、澳門地區的法定貨币。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定貨币的發行機制或曆史演變,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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