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nal deduction
fine; forfeit; amerce; penalty
【經】 fine
【經】 deduction
在漢英法律術語對照中,"罰款扣除額"對應的英文表述為"fine deduction"或"penalty deduction",指因違反法律規定而被行政機關強制征收的金錢處罰金額。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法律基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罰款屬于法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其具體扣除标準需參照部門法規,例如《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對逾期繳納稅款的行為規定了每日萬分之五的滞納金計算方式。
執行主體與程式
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如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通過書面處罰決定書确定扣除額度,當事人需在15日内繳納。若涉及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可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申請暫緩執行。
會計與稅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四條,罰款扣除額屬于營業外支出項目,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台明确指出,行政罰金不屬于《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的可扣除項目。
“罰款扣除額”這一表述可能存在一定歧義,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
在稅務領域,扣除額指從總收入中減除的合法金額,用于降低應納稅所得額。例如:
在交通違章等行政處罰中,通常稱為罰款金額而非“扣除額”:
若涉及罰款場景,建議使用“罰款金額”或“扣款”等表述;若涉及稅務減稅,則用“扣除額”。需注意不同領域術語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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