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rjurer
【法】 mainswear; mainsworn; perjure
發假誓(fā jiǎshì)指在宣誓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的行為,屬法律和道德層面的嚴重失信行為。其英文對應詞為perjure(動詞)或perjury(名詞),具體釋義如下:
法律定義
在司法或官方程式中,宣誓人明知陳述内容虛假,仍故意在誓言約束下提供不實證詞,構成僞證罪(perjury)。例如:
The witness was charged with perjury for lying under oath.(證人因宣誓後作僞證被起訴)
來源:《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perjury"詞條。
詞性擴展
例:He perjured himself during the trial.(他在庭審中作了僞證)
例:perjured testimony(僞證)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perjury"相關詞項。
同義與關聯概念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false oath"釋義。
注:僞證罪(perjury)在英美法系中屬重罪,可處以監禁或罰款,具體量刑依司法轄區而定。
“發假誓”指在明知虛假的情況下,于正式場合(如法庭)作出不實誓言或陳述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定義與背景
該行為在司法領域構成“僞證罪”,即故意提供虛假證詞以誤導審判。英語中對應“perjure”(動詞)或“perjury”(名詞),強調在法庭上作僞證();法語中則用“parjure”表示類似含義,常涉及證人推翻先前證詞的法律後果()。
中文詞義解析
後果與道德層面
在法律程式中,發假誓可能導緻指控,如被追究僞證罪;日常生活中則會損害信任關系。中文語境強調這種行為違背誠信原則()。
跨語言對比
英語和法語均明确區分日常誓言與法律場景下的僞證,而中文“發假誓”可泛指任何虛假誓言,但在法律術語中需具體化為“作僞證”(參考、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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