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sinking fund
法定公積金(Statutory Reserve/Legal Reserve)是指企業根據法律規定必須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專項儲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經營或轉增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66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該制度旨在保障企業財務穩健性,防止股東過度分配利潤。
法定公積金的英文術語"Statutory Reserve"在國際財務領域具有通用性。例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框架下,類似概念被稱為"Legal Reserve",其核心功能與企業資本保全原則直接相關。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43條明确規定,企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不得用于利潤分配,且轉增資本後的留存部分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與任意公積金(Discretionary Reserve)不同,法定公積金的提取具有法律強制性特征。世界銀行《公司治理指引》指出,該制度設計本質上是為債權人提供最低限度的資産保障。在會計處理上,法定公積金需單獨列示于資産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反映其作為風險緩沖資金的核心職能。
法定公積金是公司根據法律或章程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儲備金,主要用于增強公司財務穩定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定公積金又稱法定盈餘公積金,是公司為鞏固資本基礎、防範風險,依法強制提取的儲備金。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提取10%列入法定公積金,直至累計額達注冊資本的50%以上方可停止提取。
假設公司稅後利潤為100萬元,則需提取: $$ text{法定公積金} = 100萬 times 10% = 10萬 $$ 若後續累計達注冊資本50%(如注冊資本500萬,公積金累計250萬),則無需再提取。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公司法》第166條及、5、9的詳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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